高楼撒钱违法吗_亲眼看到有人坠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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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亲眼看到有人坠楼怎么办?

亲眼看到有人坠楼,心里可能会有一定的阴影,发生这种事情看到了也不要太忧心。

坠楼如果死亡,场面肯定非常血腥,让人不适,建议赶紧别过头,不要盯着地面看。不要老是回想买的场面,可以做的别的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回家了别一个人待着,可以跟朋友一起,或者到亲戚朋友家过夜。

如果低楼层坠楼,人受伤了,赶紧打120和110进行报警救援。

 亲眼看见有人坠楼,立即拨打120和110报警。

如果亲眼目睹了有人跳楼这种场面很血腥,心理阴影应该很难忘掉。但是还是要努力克服,可以多和人聊聊天,看看影视剧,将自己的思绪转移一下,慢慢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时间久了也会慢慢忘掉的。

亲眼看到有人坠楼,那你一定会被吓坏了,保持镇定,然后跟现场的目击者一起打 *** 报警,由警察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事情已经发生你也无法改变,所以你也不要有太大的心里阴影,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我们一定要把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千万不要采取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高空抛物整栋楼业主被判赔,合理吗?

不合理。

从受害者的角度来说,一人犯法,全楼赔偿,能够让被害者得到一定的补偿;但从无辜被犯罪嫌疑人连累的无辜邻居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

公安机关因为各种原因破不了案,不能为被害者伸冤昭雪,应由国家赔偿的形式对被害者家庭予以帮助,而不能由无辜邻居买单。这种整栋楼业主赔偿的做法不但不能惩治凶手,警示社会,反而会 *** 有此类犯罪倾向的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减少和杜绝高空抛物,一是公安机关应加大侦查力度,增加科技手段的介入,提高破案率,真正做到精准打击,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二是物业应切实提高认识,安装监控设备,之一时间发现抛物者;三是法院要严惩重判,让高空抛物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四是全社会加强高空抛物的危害宣传,尤其是在学校教育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这个在侵权责任认定上叫过错推定。也就是如果楼上的业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是可以不用赔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法律就推掉你有过错。

这种一人犯错,全楼一起赔的方式,看似不合理。但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要是被高空抛物伤害了,又找不到具体是哪一家抛的,岂不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而且他的损失会很大。所以,为了均衡各方利益采取这个折衷的方式。如果找到了抛物的业主就由他一人赔偿,找不到那就整楼的业主都承担一点。这样也促使业主们要求物业在小区多按一些监控,大家平时对高空抛物这种极度不文明且很危险的行为互相监督。

所以,总得来说,这是折中做法,没办法的办法了。

高空抛物造成幼童死亡,因无法确认侵权主体,所以法院判定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按道理说不合理,但是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判决结果了。

持续近4年的起诉

2024年11月11日,遂宁油坊中街,一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

事发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但未能找到抛物者。

当时公安机关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视频,对事发地点(油坊街紫薇社区某居民楼)2-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

对7户16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 *** 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技术比对工作,核实了其他不在家住户的不在场证据。

但是最终的结果不尽如意,始终未找到高空抛物的嫌疑人,无奈之下,死亡女童的家属将该栋楼的所有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铁球砸中婴儿致死所造成的损失。

今年8月24日,时隔近4年,该案终于宣判。

高楼撒钱违法吗_亲眼看到有人坠楼怎么办?

更好最合适的判决结果

法院判定事发地整栋楼的居民全部赔付,以户为单位,每户均摊人民币3000元。事发当天确实家中无人的家庭,不在赔偿人之列。

坦白讲,这对于没有实施该行为的家庭来说,不合理,因为他们因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这是不合理的地方。

由于紫薇苑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通往楼顶的消防门未上锁,楼栋业主或外来人员可能通过1单元1号户型及4单元2号户型楼顶抛掷铁球,也可能通过1单元1号户型及4单元2号户型2楼以上窗台抛掷铁球,以后者的可能性为大,但两者均不能完全排除。

所以说,抛掷铁球的人可能原本就不是这栋楼的居住人员,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实施该行为的人只有一个,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人是“冤枉”的,甚至整栋楼的居民也有可能是“冤枉”的。

可是作为受害人的家属,他们实际上更为不幸,孩子那么小,好好的在婴儿车中,祸却从天上来,更是因为这个铁球丧失了幼小的生命。

绝大部分(甚至全部)住户的损失是3000元钱,但是这些钱和那个小生命比起来,微不足道。

受害人家属能从经济上获得一点补偿,也可以弥补一下心理上的伤害。住户通过分摊的形式赔偿,一方面相对公平,另外也体现了一定的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我认为这个判决结果算是更好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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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重在个人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住房是越建越高,随之而来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多。比如有人从高楼层失足坠落,再比如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这类的事故或者案件屡见不鲜。

究其原因,首先就是高楼层的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一定的隐患。

近些年来,时不时会出现有人(特别是孩子)从高楼上坠楼身亡的事故,除了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切实尽到监管责任之外,很多楼层的外窗防护存在安全隐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就是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也是时有发生。

这一类的事故,除去那些无意动作致使物体坠落的情况外,更多的源自个人素质。

有些人的素质低,为了少走几步路,随手就把一些东西通过窗户或者阳台抛下,殊不知一个看似很小的东西,从一定高度坠落,造成的伤害会是致命的。

这些事情作为成年人是可以预见和避免的,但是就是有人存在侥幸心理,始终认为自己没那么倒霉,也认为不会那么巧楼下刚好有人。而所有的事故发生,都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

对于高空抛物,还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普通人认识到这一行为的危害性。只有大人认识到危害性,他们才可以教育好和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因为孩子的无知抛物进而造成他人伤害。

当人们的基本素质提高之时,类似的事故才能避免或者减少发生。

假如一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如果无法破案是不是这个地方乃至整个区域的人都要被定罪?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努力破案是职责,而以此惩罚全楼是背锅,大有“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之嫌。以此牵扯那么多无辜也会心安理得的判定共担责任?而无法破案却成了理所应当,这合理吗?究竟是重视还是应付一目了然!

既然国家立了法,就有合理性!

高空抛物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可是,就是有很多人对此就是置若罔闻。

有从高空抛物垃圾袋、抛洒屎尿的、有抛洒胶水的等等,由于无从得知、很难发现从哪抛洒的,这些人还往往屡教不改。为了查处此违法之人,曾经倡议业主集资安装摄像头以便发现是从那户高空抛物,却是响应的寥寥无几。

越秀区:男子坠落6楼当场死亡,业主反索赔115万元,法院判决获赔4万, 你怎么看?

自己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生命,法律不能干涉,不过“责任自负”的法律原则也无形中给那些想放弃自己生命的人附加了一个“义务”?也就是“不带走一片云彩”,死者自己不会意识到自杀行为会对其他人产生什么后果,但是司法机关在实务处理中确会考虑,那就是自己放弃生命,不对其他人产生不利后果。

案件分析

放在这件事情当中,死者毕竟从高楼坠落之后损坏了低层住户的财物,考虑到男子已死,应该由其法定的继承人概括继承生前的债务和财产,出面赔偿低层住户的财产损失。不过,该住户提出的精神赔偿损害却不能,也不应该得到支持。因为目前民事领域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仅仅限于加害人对被害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对被害者具有纪念意义、重大象征意义的财物(比如世代相传的玉佩被别人损坏)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被害者才能够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而这件事中只是低层住户的遮雨棚、洗衣机和一些日用设施遭到了损害,且没有重大的象征和纪念意义,因此该住户无法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处理结果分析

这也就是本案最终的处理结果,双方毕竟对于男子坠楼给低层住户造成遮雨棚、洗衣机等日用品损失的事实没有争议,死者的继承方对于低层住户赔偿损失4万元,原来低层住户在一审中申请的精神损害赔偿被驳回,其申请的使自家房屋价值贬损100万的损失赔偿请求,因为法院考虑到死者为大,以及无证据证明房屋价值贬损的因素,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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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九江市区一小区发生坠楼事故,一名11岁男孩从30楼坠亡,家人悲痛欲绝,孩子遗体已被运走。你怎么看?

五月七曰九江塔岭北路北司小区发生11岁小孩从30楼坠楼,引发了观众热议,从短短的不足两百字快讯文字和图片看,北司小区应该是一个新建的小区,很多楼层的住户窗户没安装好,更没有安装安全网,其安全隐患让人十分担忧。

记得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所有的小区住宅楼的门窗还是木制的年代,四五层的房子,木工在做木头窗外框时,一定会带钢筋栏栅,人的头部绝对不可能伸出窗外,一是保证家人的安全,二是起了防盗的作用。更早的时候,农村砌平房,那个时候没有钢筋,但窗外框也一定装上木栏栅,这是一个基本原则,目的只有一个一一安全!现在的房子越建越高,安全的意识却越来越淡薄,奇怪的是,三十层房子的窗户竟沒有一家装安全栏栅,是 *** 的指令还是物业的限制?还是入住小区的主人不愿意安装?不得而知,但安全的隐患是明摆着的,这个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是当务之急,更值得提醒人们的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人生命的安全始终高于一切!花大价钱买了房子,入住新居,本应欢欢喜喜,却因为忽略了安全,导致惨惨戚戚,整个家庭留下一生的悲痛,住这样新房还有什么意义?!

据快讯披露,11的小孩从3O层高楼坠下,到底是坠楼还是跳楼?并没有明白交待。不管怎么样,这个不幸的消息,提醒着我们每个年轻的父母,关心孩子,关爱孩子是全方位的事,安全隐患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光安全的教育,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的正确引导,也同样重要,在孩子生活和学习方面,稍不顺意,动辄怒骂或暴力相加,一味的管、卡、压,恨铁不成钢,终会酿成到得不偿失的后果。当幼小的心灵,不堪重负的时候,不经意间就会草率的走上一条不归路。对此,做父母不得不当心啊!如果孩子他们都有成熟的思维,如果他们知道生命不可回头,断然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安息吧!枉死的孩子!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坠楼 高楼 亲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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