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保改革什么时候完成?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半年之后,包括个人账户改革在内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方案进入了国务院的议事日程。国务院要求,各省级 *** 可设置三年左右过渡期,逐步有序实现改革目标。
国务院总理 *** 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 *** 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去年8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 *** 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内容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是“统账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建立20多年来之一次对个人账户进行重大改革。
建立职工门诊共济制度列入了今年国家医保局的十大工作任务。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之下,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内部的资金结构,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清华大学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藏宜接受之一财经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医保的开源空间已经不大,随着我国疾病谱的变化、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个人健康管理意识逐步提升,基本医保又面临较大的支出压力。因此,改革个人账户,建立健 *** 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势在必行。
会议提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更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又将涉及众多患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下一步要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会议确定了四项改革措施,包括逐步将部分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这些改革措施中,最受参保人关注的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会议提出,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与改革之前相比,个人缴纳的2%仍将划入个人账户,但单位缴纳的30%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改革后个人账户的规模缩小了。与此配套的改革相应提高了门诊报销的待遇,减少划入个账的资金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病的范围,将费用负担重的门诊疾病纳入到支付范围。
医保由哪个部门监督?
医保局隶属当地 *** 机构共同监督
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保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医保资金监管内容有哪些?
《条例》共五章50条,包括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
一是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原则。《条例》以“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合法、安全、公开、便民原则,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和医药服务。
二是强化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条例》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明确各相关主体职责。
三是构建系统的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条例》构建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建立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共同发力的联合监管机制;在医疗保障系统内建立以行政监管为主、协议管理协同的监管机制。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假住院等行为;
3.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4.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5.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6.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7.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8.重点检查治疗项目:治疗项目不符、套高收费、化验套餐式收费等行为;
9.降低入院标准,将达不到住院标准的患者收治住院的行为;
10.医务人员无相关诊疗资质的行为。
一是监管主体。医保基金使用主体主要包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基金监管主体除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外,还包括与此项工作有关的各部门等。
二是各方责任。《条例》明确了各方主要责任。
三是监督管理要求。《条例》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基金监管中的责任和权力做了明确规定。
四是监管重点和处理 *** 。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重点行为和与之对应的惩戒措施是《条例》明确的重要内容。
医保法什么时候实施的?
5月1日起,我国医保领域之一部专门法律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有了法律保障。
《条例》细化法律责任 加大惩戒违规行为的力度
2024年2月19日,国务院总理 *** 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医疗保障领域之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将大力提升医保现代化、法治化治理水平,为促进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了法制保障,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试点,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从2007年开始试点的,2010年在全国铺开的。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答法律分析:医保是从1998年开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988年,中国 *** 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 *** 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河南省医保垂直管理2024年安排?
暂无明确结论,因为目前未能找到官方关于2024年河南省医保垂直管理的具体安排。
不过从近年来的政策方向来看,垂直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医保改革的趋势之一,也是解决医保基金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可以预测未来几年河南省医保垂直管理将继续推进,并逐步实现全覆盖。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滥用基金等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年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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