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参保人员注意啦
曾经困扰大家的
普通门诊异地结算问题
解决啦
6月2日,
沈阳市举行
医保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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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跨省门诊费用
直接结算服务正式启动运行,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个人账户可以通刷;
沈阳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个人账户可以通刷;
7月1日起无需备案,
跨省个人账户可通刷。
破解参保人员异地购药难题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范俐娟介绍,2024年底,沈阳市在借鉴国内长三角等地区开展的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经过两个月的系统开发后,医保中心完成了国家要求的370余项功能测试,实现了跨省普通门诊线上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完成了历史性突破,为双向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了持卡门诊治疗和药店购药服务,切实破解了异地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异地购药难题。
截至5月底,沈阳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万人次,总费用5059万元;沈阳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5151人次,总费用133万元。
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实现两个全覆盖
按照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后门诊慢特病的原则,沈阳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1+2+N”的服务模式,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1”是一套管理系统,即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展我市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是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省内14个城市全覆盖和跨省重点区域全覆盖。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我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
“N”是多种结算方式。一是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结算时需要当地支持电子凭证结算模式)直接结算。二是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的目录范围,参保地的结算政策。三是在我市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期间,作为参保地,我市继续保留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业务。
下一步,沈阳还将重点推进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急危重症治疗等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政策,依托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省内联网药店和
门诊个人账户可通刷
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异地联网通刷
需要提前备案吗?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结算部部长王健称,这分两种情况,一是沈阳参保人员在省内联网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通刷,无需提前备案;跨省联网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通刷,目前需要在异地安置备案的前提下进行,7月1日开始将无需备案,实现跨省个人账户的通刷,相关程序开发已近尾声,并有望在6月下旬提前实施。二是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在沈阳市药店、门诊使用个人账户,无需备案即可通刷;跨省异地参保人员仍需按参保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模块中查询,包括住院、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查询到。另外,省直参保人员是可以在省内进行个人账户通刷的,目前,省保的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在沈阳联网的定点药店购药和医院门诊就医。
来源:沈阳网
来源: 沈阳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