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意外险不用如实告知吗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意外险不用如实告知吗为什么,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3个与人身意外险保单有自己的名字吗?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身意外险保单有自己的名字吗?
1. 如果你是投保人,就有你的名字,还有你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业,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年收入以及健康状况等资料。
2. 如果你是被保险人,必须有你的名字,以及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业,家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年收入等等。健康状况必须如实告知。
3. 如果你是身故受益人,也有你的名字。
人身意外保单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投被保人都是自己,那都是自己的名字。
意外险一定要指定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都可,如果没有指定就是法定,意外理赔很麻烦,和财产继承一样是有顺序的,
意外险人人必备,现在车多人多,发生意外的概率还是挺高的,一定要提前做好充足的保障,留爱不留遗憾。
保险中的如实告知真的很重要吗,为什么?
购买保险的原则之一:更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人力财力成本在投保的时候核实被保人的健康状况。如果违反更大诚信原则,也就是没有如实告知,意味着保险合同订立的前提不存在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现在实行电子病历,既往病史很容易查到,更好还是如实告知,买保险为了安心,如果买了保险还要提心吊胆那不太合适
很重要,这个也是销售者的合规要求之一。
如实告知即是销售员该做的,也是客户该享受的权益。
同时,如实告知不仅仅包括客户咨询的,而且还需要告知更多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实,所以资料信息以及情况,都是需要真实可靠的。不能隐瞒或者是误导。
如实告知,非常重要,往往理赔纠纷的产生就是未如实告知,这也是一个人品德的体现。这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投保人要如实告知,将问题交给保险公司去审核判断。二是 *** 人要如实告知,不光讲产品的好,还要客观分析产品的短处,并明确告知客户你有哪些权益、哪些义务,哪些情况我们是不赔的,尤其是意外伤害方面。
只有双方都做到了更大诚信,才能确保保险真的保险,而不是保险不保险,全是骗人的。。
作为保险从业者,分享两个如实告知的案例,如实告知很重要,因为不如实告知,是违反更大诚信原则的,保单无效,保险公司自然也不赔偿!
案例一:没如实告知,一旦掌握关键证据,拒赔妥妥的
案例二:即便有法律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未如实告知部分也不赔!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权益,保险法有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简单点理解,只要投保过了两年,即便带病投保,保单也不能随便解除,出险也要赔偿,但在现实操作中,带病投保或未如实告知的疾病,即便保单两年后也不赔偿,保险公司承担的是跟这种疾病及其并发症无关的其他保险责任。这个在国内只有不少判例的。
比如带糖尿病投保,两年后,治疗糖尿病的钱不赔,如果得了其他重疾,比如胃癌,那保险公司才会赔偿。
案例说明: 投保人李某,35岁。2024年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30万元。2024年,李某因慢性肾衰竭住院,2024年1月14日,被保险人李某以患有(尿毒症)重大疾病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王某在2009年2月因慢性肾衰竭住院治疗,而在其投保时未将此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某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付保险金并退还保费。被保险人不服,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法院判断: 因为,原告李某在被告处投保之前,就患有慢性肾衰竭并住院治疗,而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合同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原告在投保之后的二年期间内,因患慢性肾衰竭住院治疗,但原告并未向提出理赔,而是在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才向保险公司理赔,故本案不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关于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规定,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基本原则是这样,当然具体案例会有具体的做法,但其实基本的点一定要如实告知,否则不赔是正常的,赔了才是新闻!
买保险,只要没有健康告知范围内的疾病就可以吗?
投保没问题,只是一旦发生重疾或病亡产生理赔时,就有可能查你祖宗十八代,看你投保前一年半载是否有关体检或诊疗中有过疾病初发。一位熟人因肝癌理赔,查出他一年前因肝炎住过院,就说他隐瞒不报,带病投保。.
其实,站在专业保险人的角度来看此问题,这样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呢?首先,买保险,在健康险这块, *** 人或者规划师,会问你的健康状况,就算不在健康告知范围内的疾病,也应诚实告知。这体现了保险所要求的双方(保险公司和客户)诚信原则。同时,保险合同的成立都是以诚信为依据的。一旦发生意外或者风险,客户找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发现客户有隐瞒病史的情况(现在医院全国联网,保险公司很容易就能查到这些),不仅客户有拒赔的风险, *** 人(在职)也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因为对保险公司来说,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所以,买保险之前,也请如实告知是否有健康范围以外的疾病,因为这不仅是一个人诚实守信的体现,也是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体现!
是的。只要没有健康告知之内的疾病,都可以投保。健康告知项目,本身就是筛选过程,告知内的就是选中的,这类人不保,隐瞒病史投保了也不赔,因为你骗保险公司。至于告知以外的“疾病”,那些或许是你的隐私,完全没必要告知的。
有的回答说,这些也要告知,我只能说,幸好他只是卖保险的,不是理赔部的,否则,陈芝麻烂谷子都被他挖出来,借此为由拒赔,即使最后通过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那也浪费了我们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再强调重点:告知里有的项目,你要如实告知;告知里没有的项目,你可以只字不提。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意外险不用如实告知吗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意外险不用如实告知吗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意外险不用如实告知吗 告知 如实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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