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部署,自2024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为税务部门,为了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大庆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于2024年9月17日起提前启动。
一、参保缴费时限
社区(居委会)办理时间:2024年9月17日至21日,10—12月的每月1—20日工作日内。
乡镇、村屯办理时间:2024年9月17日至12月20日,外出务工的农村居民可延长至2024年2月20日。
学校办理时间:2024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注:在市区外已缴纳2024年保费的城乡居民,在原参保地享受待遇至年底,次年1月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33号)、《大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庆政规〔2024〕5号)要求,2024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成年居民(高档)。普通居民420元;重残、优抚对象、退养家属168元。
(二)成年居民(低档)。普通居民260元;重残、优抚对象104元。
(三)未成年居民。普通居民260元;重残、优抚对象104元。大学生按照未成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四)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孤儿、建档立卡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等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注:在社区(居委会)参保的成年居民按高档缴费;出生28天内的新生儿(含28天),在9月至12月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保费,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对城乡居民在次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其当年个人缴费和 *** 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参保缴费所需要件
续费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新参保人员需提供:市区户籍居民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含首页和户口本所有人员)1份;市区外户籍成年居民提供居住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市区外户籍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父母其中1人的居住证及复印件1份。
四、缴费方式
(一)银行POS机缴费。在社区(居委会)参保缴费的居民,需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
(二)银行柜台缴费。没有银联卡的居民,持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银行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缴费后须将银行现金存款单交回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信息系统确认。
(三)代收保费。乡镇或行政村由村委员会统一组织代收保费,在校学生及在园婴幼儿由所属学校及托幼园所代收保费,并按规定将保费缴存至指定账户。
(四)代缴保费。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的人员,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不需要参保人员自己跑路,由民政部门协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五、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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