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北海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图,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3个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北海市相关文件规定,北海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存对象
缴存对象为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以及自有产权住房的个人和家庭。
二、缴存比例
按照缴存工资总额的12%进行缴存,其中单位缴存额不得低于职工缴存额的8%,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提取条件
1. 职工因疾病、非自愿失业、提前还款或赎回住房贷款等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或缴存5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职工退休、退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用人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
4. 职工因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账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开立,职工可以通过 *** 、手机、柜面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打印账户信息。
五、资金运用
住房公积金按照“安全、收益、流动性”原则进行投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合理收益率。
以上是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可参考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北海公积金租房每年可以提几次?
1. 北海公积金租房每年可以提取两次。
2.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北海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次数是有限制的,每年最多可以提取两次。
这样的限制是为了确保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值得延伸的是,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的限制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住房需求。
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租房时要慎重考虑,避免频繁提取公积金对个人财务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根据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北海公积金租房提取每年可以申请一次。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租房合同、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以便于审核。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请关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
北海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提供国家住建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合同须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备案,并加盖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业务专用章);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款)及复印件;
2、职工配偶在异地工作、居住,购买自住住房:
(1)提供当地城市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款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
(3)双方身份证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
(1)提供存量房购买合同;
(2)房屋交易契税发票;
(3)房产证;
(4)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
(1)提供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6、职工父母、子女购房:
(1)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销售不动产统一 *** 发票;
(3)家庭户口簿(父母子女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登记证明》或《人口信息定位表》)及复印件。
7、职工居住廉租房、公租房:
(1)提供廉租房、公租房证明材料;
(2)已支付房租费用的发票及复印件;
8、租住商品住房:
(1)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职工租房合同或协议;
(3)租金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需要下列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5.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 公积金 北海市 住房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