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自住房整个流程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自住房申请流程,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1个与一般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般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说到房屋征收,大家对房屋征收的流程都是比较关心的,接下来,本文对征收流程进行简要的梳理,并就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提示。
之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宣传解释、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或提供安置房、交付房屋并搬迁。征收方在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注意征收的前提是征收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且符合四规划一计划要求。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征收方需要拟定、修改并确定补偿方案,还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确保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内容不服,可以就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如果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之后,需要在60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 被征收人的房屋。
第二,集体土地征收。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的前提是征收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同时也需要满足四规划一计划要求。具体的征收流程分为四个阶段:(1)报批前准备。需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布拟征地公告、召开听证会并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土地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申请征收土地,即征收报批;(3)批复实施;(4)土地交付。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安置不满意,就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总体而言,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要牢记“先补偿后搬迁”、“补偿不合理不签字”、“不签空白协议”、“不信口头承诺”。
感谢邀请,如果房屋的补偿您觉得合理,那么房屋拆迁流程就不用太过于在意,但是拆迁中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这直接影响我们的拆迁补偿。
1、遇到拆迁要先了解自己房屋的价值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是城市房屋那么参考周边房屋的均价,如果是农村房屋参考周边同等材质的村镇的房屋价格。
2、各地为了鼓励被征收人在公开签约期限内签约,还会设定各种签约奖、搬迁奖等。
在实践中,一些压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的手段包括:将被征收房屋的部分面积认定为违建,以重置成新价作为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等,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特别注意。
3、如果遇到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不要签字!
4、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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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 *** 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4)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
(1)调查机关:市县 *** 地政部门。
(2)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3)确认调查结果。市县 *** 地政部门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3、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 *** ,由地政部门负责实施。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 *** 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5、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 *** 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 *** 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报批:由市、县 *** 地政部门报市、县 *** 批准。
6、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 *** (并报省 *** 地政部门备案)。
7、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 *** 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8、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自住房整个流程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自住房整个流程的1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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