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积金核定流程图 公积金汇缴核定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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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网上公积金核定流程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网上公积金核定流程图,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2个与公积金汇缴核定怎么提?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积金汇缴核定怎么提?
  2. 公积金核定基数网上怎么操作?

公积金汇缴核定怎么提?

公积金汇缴核定是指单位按月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归集专户,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1、 缴存单位应逐月进行汇缴核定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缴存单位在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前,应先进行汇缴核定。汇缴核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汇缴核定应逐月进行,不允许跨月核定。

(2)进行汇缴核定前,应先完成在途人员变更业务。

(3)如存在已核定完成但未完成资金分配的,应先完成资金分配。

(4)汇缴涉及的人数、金额、比例等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

(5)签订资金托收协议的缴存单位应在约定日期前完成汇缴核定业务。

3、 汇缴核定业务可通过互联网、政务平台、柜面等方式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实时办结。

4、汇缴核定完成后,缴存单位可通过支票、网银汇款等方式向管理中心归集专户自主缴款,也可委托银行以代扣代收方式向管理中心归集专户缴款。缴款人数、金额应与汇缴核定的人数、金额一致。

5、中心应按约定扣款时间向银行发送扣款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付款账户信息、汇缴业务流水号、扣款金额等。

6、中心收到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后,应按下列规定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单位实际缴存金额和单位归集暂存款金额的合计与单位汇缴核定金额一致的,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2)单位实际缴存金额和单位归集暂存款金额的合计大于单位汇缴核定金额的,按汇缴核定信息计入个人账户。实际缴存的多余款项可退回单位或记账到该单位的归集暂存款中。

(3)单位实际缴存金额和单位归集暂存款金额的合计小于单位汇缴核定金额的,实际缴存金额可退回单位或记账到该单位的归集暂存款中。

7、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可签定委托收款协议,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自动收款。签订托收协议的缴存单位,应在约定日期前完成汇缴核定,中心在约定时间对缴存资金进行收款。收款失败或无法实现自动收款的,缴存单位可进行自主缴存。

8、签约或解除委托收款协议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委托协议书(附表13)

(2)经办人身份证

9、委托收款协议应包括以下信息:单位基本户开户行、基本户银行账号、单位基本户账户名称、约定扣款日、协议生效日期、联系 *** 、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名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行号、委托协议号码、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等签约信息。

10、委托收款协议应进行纸质归档,其他资料进行电子归档

公积金核定基数网上怎么操作?

(1)登录系统:用公积金数字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在公积金业务申报栏中选择“批量基数调整”业务。

(2)数据下载: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查询”,经办人可查看单位和职工调整前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需进行调整的请点击“文件下载”,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下载到本地电脑。

(3)填报新基数:单位按规定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中填录新的职工工资基数。

(4)导入数据:点击“文件导入”,将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导入公积金系统,若单位缴存比例需调整的,经办人应同时在导入页面录入新的缴存比例。经办人核对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有错误的,可予以“删除”,待修改后重新进行“文件导入”。

(5)提交业务: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业务提交”,提交后调整信息方能生效。若业务提交前发现有误的,可对本次批量基数调整业务予以“删除”,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业务提交后,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前发现有误的,经办人也可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在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后发现有误的,则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请咨询中心归集部门)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网上公积金核定流程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网上公积金核定流程的2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网上公积金核定流程 汇缴 缴存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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