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局后身亡 数名公职人员赴宴_同一酒局中的朋友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同一酒局的朋友有没有责任?

chkek 实时热点 1.0K+

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女子酒局后身亡 数名公职人员赴宴,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6个与同一酒局中的朋友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同一酒局的朋友有没有责任?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同一酒局中的朋友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同一酒局的朋友有没有责任?
  2. 喝洒至死有文件吗?
  3. 一起吃饭喝酒,第二天凌晨五点有个人死了,一起吃饭的人有责任吗?
  4. 江苏男子醉酒倒地被碾压身亡,同饮者均须赔偿,这种判决合理吗?
  5. 公司外派工作回公司开会醉死出租屋中算工伤吗?
  6. 湖州安吉一男孩醉酒送医后身亡,家属称因没缴费医院未及时抢救,你怎么看?

同一酒局中的朋友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同一酒局的朋友有没有责任?

有责任,即使未劝酒,但是也没劝不让开车啊!朋友出事,在一块玩的都要担责,哪怕是留他吃顿饭,没喝酒。朋友因为吃饭而遇到事故,也会担责任。有些是法律过不去,有些是心里过不去。

就像阿庆嫂,孩子没了会内疚,就是这么个道理。

喝洒至死有文件吗?

国家对此有相应的法律,为:

《民法总则》

《侵权责任法》

其中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 *** 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5、酒局的组织者,未承担控制客人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用的除外

一起吃饭喝酒,第二天凌晨五点有个人死了,一起吃饭的人有责任吗?

我就经历过,一帮人相约喝酒,席后,有一友醉了,我就让我的员工开车送他回家,并且扶上楼,和朋友婆一起,安排在客厅沙发睡,我的员工就离开他家,返回酒席,用车送其他朋友,我是最后回家的,第二天中午 *** 就响了,说昨天你司机送回家的那个死了,送医院,基本上没有救了,我就打 *** 到医院问问,医院好友告诉我呕吐物堵着,呼吸不了,前几年大概是04年吧,好多赔偿案例。我们也警惕了,我就把律师朋友,公安系统朋友,自己那天喝酒的朋友叫上一起讨论,我开口就说,那天饭局是我约的。人是我司机送回家的,法律最多赔七十万,我全担,只是日后生意可能周转有些问题,只要大家伙相信我,有时手头紧,大家缓缓我就可以了,大家也一致口头说不行,有大家一起担,七十万,我们十几个人吃饭。分担一下。也就是花了两个月的大保健,这时候死家的一个长者说话,说死者家孩子大学还没有毕业,家里也不缺钱。只是求你们一件事,多多提携一下这个世侄,就是对孤儿寡母的更大帮助,后来,出殡那天我们封白金。每人给两万,,死者家的孩子一下子多了十几个干爹。日后的交给我们大伙了,

这种事大多是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一起喝酒人员承担责任,法院原则上建议协商,让在场人员出于人情拿部分钱,这样双方以后好见面。如不同意,往往判在场人员不担责,那样双方都很不好看的,不利于以后相处。

都是成年人,能不能喝酒,能喝多少酒,自己不知道吗?能一起吃饭喝酒肯定是好朋友,自己把握好酒度,即便是劝了酒,可这是中国酒文化,每每酒局都如此,你贪酒不自控死了,家属能怨人?

不厚道!

我注意到聚餐后死亡案例较多,各地法院的判罚都不一致,有判赔款的,也有判不赔的,所谓法院判决都是死亡家属提出赔偿主张,我觉得起码家属就不太厚道了,我倾向于不赔。因为能在一起聚餐,都应该是死者生前的朋友,战友,同学,关系应该是都很好才在一起聚一聚,聚一下就难免喝酒,相互间敂酒,让酒是种礼貌和尊重,那和强灌是两码事。至于喝不喝高是你自已的事,因为你是成人,完全有自主的行为能力。即然都是朋友,由于和飲酒死亡有一定的关系,份子钱还是要拿点的,可能要比平常的份子多点了。聚餐有风险,喝酒需谨慎。

我村一建筑包工头,腰缠万贯,为人义气豪爽,但有一爱好就是嗜酒如命!每天中午晚上吃饭离不开酒,并且好饮高度酒!记得是2024年初春,他承包楼盘封顶,特邀一帮小领工头们庆贺工程完工,席间,心性舒畅,开怀大饮,酒友们对其敬酒,包工头那个高兴,来之不拒,不知不觉喝有二斤之多,最后醉倒席间,被工友们送其回家。谁知第二天再没醒来!其妻悲伤过后。逐将那晚与丈夫同桌酒友告上法院,法院认为,包工头之死与同桌酒友劝酒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必然的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对同桌酒友每人被判罚五千。众人提出异议但又无奈,只有为这桌高价酒买单!此后,再没有人为吃酒而聚众相邀!

江苏男子醉酒倒地被碾压身亡,同饮者均须赔偿,这种判决合理吗?

不合理,要都喝醉了呢?应该司机,醉酒本人,保险公司各承担一部分。如果有个人组了个酒局,邀请了两个互相不认识的人,两个人在酒桌也没互相敬酒,其中一人被撞死了,跟另一个人有毛关系!只有组局的人认识他,凭什么别人要替死者买单?什么逻辑?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适量饮酒即可舒筋活血,又可联络感情,还可增进友谊。然而过量饮酒或者深度醉酒,不单会损害身体、影响健康,甚至会引发事故、出现意外。此位常熟朋友因醉酒丧命,就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经典案例。而与其一起饮酒的两人,因为没能尽到安全护送的责任义务,被法院各自判赔三万元,既符合朋友之间的人之常情,又符合责任共担的法理义务。我个人认为:我们广大网友,正可从此次饮酒血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这种见酒不要命的死不足惜,有什么值得可怜的,之一,都是成年人,谁也不是孩子,第二,不是有人逼你喝的吧,劝是劝,但喝不喝全在自己!第三,喝大了酒就找个朋友送一下,如果连朋友都不愿理你,可想你人缘都混到什么地步了,那就应了这句话,去死吧!

公司外派工作回公司开会醉死出租屋中算工伤吗?

公司外派工作回公司开会,醉死出租屋中,首先工作期间喝酒就是个人不对的行为,这也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来鉴定死因的,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来了解咨询,这件事到底该如何分清责任,工作开会后在出租屋醉死,肯定是喝酒过渡,导致的死亡,真不应该啊!

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就是醉死 ,你也可以吃东西噎死的,就构成意外工伤的,意外是非自主性的 ,突然发生的事件。但是这个喝酒就是主动性的,那就存在一个本质的差别。像是喝酒醉死的这种情况, 你买再多的人身保险,也都是不能理赔的 。现实是很残酷的

公司外派工作被找回公司开会醉死在出租屋里,是很难确定为工伤的,无论是公司组织的酒局还是几个人私下组织的活动也或是自己在出租屋里喝酒导致的死亡.都是不能界定的工伤的,违法违规的场合方式不同,公司及参与陪酒的人员要一定程度的依据相关规定负有责任.

湖州安吉一男孩醉酒送医后身亡,家属称因没缴费医院未及时抢救,你怎么看?

假设都没说假话吧。先说医院,家属说医院没有及时抢救,我的观点是洗胃应该是洗了,后续治疗可能因为家属没交费没进行。再说家属,人跑了是为啥?回去拿钱也该留一个在医院吧,如果只是他一个人送来的,回去拿钱也打个招呼好吧,如果是忘了打招呼那怎么几个小时还没回来呢?所以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下,他是不想交钱。我接着揣测一下心理活动:送到医院了他们敢不救回来?人要是死了我就闹他个鸡犬不宁。别说我把人想的太黑了,这种事情大家见得不少了,不过我给自己留条后路,这只是最坏的猜测,事实如何我不知道。对医院来说,死人了是怎么都要赔钱的,所谓的人道主义,即使他不交钱你也该救,他不交你要走法律途径,所以赔钱我觉得是跑不了的。不过我还是想谈谈病人这一方面。十五岁的孩子醉酒醉到了要抢救的地步,根本原因?还有前面所说,家属人呢?不想多说什么废话,这俩问题大家心中想想就好。对于这种事情我以上所说只是在情况不明了下的猜测,结果如何我并不在乎,所以不怕打脸,只是死者为大,愿天堂没有醉酒。

这问题分两边看,家属方面,送医院救治却不交钱,这是百分百的事实了,然后声称医院不作为,这就是他片面之词,主观臆断。医院方面,误吸也好,急性肝衰竭也好,都属于危急重症,本身死亡率就高。我现在就怕尸检结果出来出来死因是窒息,家属会说为啥没用人工肺?!死因是肝衰竭,家属会说为啥没用人工肝?!对于这种家属刻意拒绝缴费的行为,理应以放弃治疗论处。总结一句,医院是体现人道主义的地方,但别再用所谓的人道主义去绑架医院,它治病,却不治命,更不治良心。胡适说的很好,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6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女子酒局后身亡 喝酒 朋友 家属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