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冒充父亲与母亲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冒充父亲与母亲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道区:男子冒充成功男士,诈骗离异妇女, 你怎么看?
好,现在的女人都是嫌穷爱富,总想不劳而获,一步登天,而且已经你要脸到一定程度,如果你说你一天打好几分工,对她好,她决定瞧不起你,你说你是公司老板,有别墅有奔驰你一定一分钟不考虑马上开房和你睡觉,她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道德底线了,漂亮的女孩子不是酒店就是KTV,在不就是 *** 院,剩下一部分还去干直播,最后她们玩够了找个傻篮子接盘,现在的女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去那些交友平台看看,只要你说你要去哪里旅游想找个妹子,马上就有人来,现在非常帅的小伙子只能领一些边角余料,残次品,因为好的根本不想过日子她们有资本玩,还有一些老女人更是不要逼脸装富婆骗一些 *** ,其实她们以前就是坐台的 *** ,在浴池,没人玩了,一帮 *** 就愿意上当,我只想说不管男人女人堂堂正正做人,本本分分做事,找一个靠谱的人互相搀扶,一起奋斗,本人生命,我有家有老婆,我只是看不惯现在的这种怪想象,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钓,虚荣心太强了,骗子为达到目的不得不使用女人最软弱妙招让你上当,从而获得女人的信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享受美好生活,只有踏实努力获得,莫要异想天开。
有需求就有市场,每个人都想找到一个金龟婿,,正好迎合了这个市场,就产生了冒牌王老五,想要好的生活,好的伴侣,无可厚非,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不能被金钱虚荣心占据了你的主导,要切合实际,简单的生活未必不是幸福
女子被假扮高富帅男子骗婚,因欺骗而确立婚姻,是否无效可撤销?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对婚姻家庭有关法规比较了解,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通过《婚姻法》我们可以看到,关于无效婚姻,只有四种形式,并没有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婚姻是“无效婚姻”的说法,因为在男女关系中,关于因为“欺骗”形成结婚的证据很难掌握,在一个作为一个具有民事责任的人,在男女的双方接触中,应该有一定的鉴别能力,所以《婚姻法》没有骗婚是无效婚姻的说法。
“骗婚”不是无效婚姻并不代表不违法,《民法总则》有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显然“骗婚”在很多方面违反了《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回到提问者提问的这个问题“女子被假扮高富帅男子骗婚,因欺骗而确立婚姻,是否无效可撤销?”
女子被“高富帅”男子骗婚确立的婚姻,并不是“无效婚姻”,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离婚。
谢谢邀请。
高富帅男子冒充高富帅,婚前骗取女子的信任,存在着欺骗行为,是不道德的,既然确立了婚姻,就不是无效婚姻,是不能撤销的。
女子如果不能忍受这种欺骗行为,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离婚的。
爱上特种兵卓美琴跟老爷是什么关系?
电视剧《爱上特种兵》里卓美琴是卓然和裴瑜的母亲,他俩的父亲也是个毒贩,他们的父母离异时卓然跟着母亲,裴瑜跟着父亲,老爷当年和裴瑜父亲火拼的时候绑架了卓然母子,来要挟裴瑜父亲,那时就杀了卓然,卓美琴因为心脏病,要换心脏,用这个来软禁卓美琴要挟裴瑜,让裴瑜冒充卓然接近夏初父亲,窃取国家机密,所以卓美琴和老爷没有关系。
扬州青年冒充富二代行骗数名女子,不料爱上受害人对方原谅并与他结婚,你怎么看?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于孙某这个“渣男”来说,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罪有应得,但女网友没有一点防范意识,让人理解不透,有点匪夷所思
江苏常州女子小潘,今年30岁,是个 *** 店的店主,前不久通过摇一摇遇到了一位“意中人”,通过聊天,小潘以为遇到了自己的缘分,而且这个意中人“慷慨多金”,所有的一切都像童话故事一般,让小潘为之心动。
这位“意中人”高速小潘自己姓孙,家住扬州,父亲是温州商会的会员,在扬州开一家建筑公司,目前在南京承包的工程上帮忙,俩人在微信上聊得很热乎,没多久就以夫妻相称了。聊天的过程中得知小潘开网店后,小孙还提出要帮小潘一把,让小潘去母亲新开的饭店上班。
为了表达诚意,小孙在和小潘相识一个月后专门开车去常州与小潘见了面,当时小孙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凯美瑞轿车,说这是他爸爸淘汰的车。
随着聊天的深入,小潘和小孙的关系也在迅速发展,小潘真把小孙当成了男朋友,而且认定男友是个“富二代”,一次小孙邀请小潘来南京玩,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在南京,小孙带着小潘见了朋友,晚上吃饭的过程中,小孙突然接到一个 *** ,是小孙的同学小高打来的,说是要借钱。
小孙征求小潘的意见,小潘看对方是小孙的好朋友,支持借钱给小高,于是,小孙拿出一张银行卡准备给小高,交谈的过程中,小孙告诉小潘,卡里有十万块钱,正说着,小孙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显示对方支取了四万元。
不一会,十万块瞬间就借出去了,小潘更觉得男友够好爽,第二天,小孙开车送她到火车站,就在这个时候 ,小孙的 *** 响了,小孙说,是银行打来催还信用卡的,自己的钱都借给小高了,想问小潘借35000块还信用卡,虽然突然而来的借钱要求很唐突,但恋爱中的小潘已经完全没了防范意识,于是回常州后就开始张罗筹钱。
没多久,小潘就把钱给了小孙,由于感觉关系在这,也没好意思打欠条,不过小孙承诺,朋友一还钱,立刻把钱还给小潘,又过了一个月,小潘到扬州找小孙玩,小孙又提出借4000元,小潘不假思索的拿出了四千现金给了男友,几天后,两人又一起去常州玩,逛街的时候,小孙看上了一条项链,不过身上的钱不够,于是又从小潘这借走了5600元。
又过了一阵子,小孙带着小潘去南京找朋友要钱,但在要钱的过程中,朋友小高非拉着小孙打牌,一会儿功夫输了20000块了,对方把小孙刚买的项链扣住了,小孙让小潘拿20000元来赎回项链,就这样,小潘又找朋友凑了两万给小孙,赎回了项链,到这个时候,小潘已经累计借给小孙将近100000元。
小潘开始有些忐忑不安,男友看出了她的心思,于是又来了一招,声称要让母亲给小潘买辆本田思域轿车,但车险的钱要小潘自己出。
小潘一听,心里一暖,感觉男友还是在乎她的,于是再次拿出10000元给了小孙购买车险,就这她等待新车上门的时候,却在男友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个秘密:他还有其他女友,愤怒的小潘联系对方后发现,对方是山西人,姓刘,也被小孙忽悠了不少钱,绝望的小潘立刻赶到扬州报了警。
警方调查发现,孙某28岁,确实是扬州人,但父亲并不是什么商会的商人,而是在瓜洲镇开了一家小饭店,而且小潘提供的车牌号车主并不是孙某,而是扬州的一家租赁公司,进一步调查发现,孙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以恋爱为名,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财物,今年一月,孙某在淮安被抓获。
令人惊讶的是,他刚刚跟一名当地女子结婚,原来孙某跑到淮安后故技重施,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杜某,但在骗取钱财的过程中和杜某产生了感情,一次醉酒后,孙某向杜某坦白了这一切,杜某居然选择了原谅他,于是二人便结了婚。
落网之前,孙某在当地以卖盐水鸭为生,孙某交代,所谓的朋友借款100000元,都是自己一手炮制的谎言,为的就是骗取女网友的信任,目前孙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 交友不可信
*** 交友需谨慎,对于一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来说,千万不要像小潘这样,没有一点点防范意识,等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晚了, *** 交友,你永远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人,偶尔聊个天还可以,但更好不要扯到现实中来,一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特别对于着急找对象的人来说,不要以为遇到对你好的男人就感觉遇到了缘分,必须保持理智, *** 交友如此,现实交友也是如此,不得不说,小潘给人一种“人傻钱多”的感觉,被男友的谎言骗的团团转,如果不是偶然发现男友手机里的秘密,真不知道还要被骗多久。
现在虽然各种婚恋网站,也有很多交友平台,但万万不可轻信,任何涉及钱财的东西都需要多长个心眼,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轻信 *** 上的甜言蜜语,回归现实更好。
这样的 *** 必须绳之以法,也愿所有善良的女子瞪大双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掉下馅饼。
作为冒充富二代的行骗男子,无非就是靠花言巧语,靠胡编乱造,靠小恩小惠,来赢得女子信任,并为最终诈骗创造条件。
作为被骗的常州 *** 店主小潘,无非就是被骗子孙某的甜言蜜语所感动,被他的所谓的细心关照所迷惑,被他的出手大方所蒙蔽,最终失去了理性,造成了误判,被骗走了十万。好在她发现及时,迅速报警,才得以幡然醒悟。
作为被骗的金钱又骗了身体,还与其结婚的另一名女子,最为悲哀。跟骗子交往一段时间后,竟然还动了真感情。后来,尽管得知男子是个骗子,仍然执迷不悟,一往情深,身陷感情泥潭,最后还和骗子一起去领了结婚证。直到被公安机关抓到,仍一头雾水。
做人始终不忘三观要正,行骗得一时,绝不可能逞一世,时间久了总会露出马脚。记得以前,湖南常德一个小伙子,同时骗取十几个女友感情,手段如出一辙。
作为单身女子,更要瞪大双眼,勿以金钱、身份、地位来作为交友筹码,否则一旦交友不慎,必落钱财身名四大皆空,悔之晚矣。
首先纠正一下:犯罪嫌疑人孙某是金湖人,金湖是淮安的下辖县,所以他是淮安人,而不是扬州人,不能将这顶“黑帽子”给扬州人戴。
孙某是个90后,8年前,他才20岁时就因为抢劫而身陷囹圄,两年狱中生活没有好好反思,刑满释放后还在琢磨怎样“不劳而获”,想出靠手机诈骗的“生财之道”。两年中,他将自己“包装”成“富二代”“高富帅”,行骗了13名女子,还和其中的多人保持两性关系,诈骗十多万元,因此获刑五年半,被处罚金13万。他爱上一个人甚至与对方结婚,完全是想站稳脚跟继续行骗,根本无爱情可言。
看完新闻,内心一声叹息,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太多,渣男应当受到惩罚,但那些个受害人就没有过错么?
其一,受害者缺乏一定的警惕之心。如果不是虚荣心作怪,哪能遭受失财失身? *** 时代,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但也催生了不少的 *** 垃圾。他们身无长物,一无是处,钱财完全靠骗。为了让自己“鹤立鸡群”,假借头像,编造谎言,将自己塑造成“人上人”。而我们的受害人不切实际,幻想 *** 的那端是个“白马王子”,想象他的颜值和“金钱”,内心沾沾自喜,殊不知一切皆为虚幻。
其二,受害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无大脑”,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受害者看到男友出手阔绰大方,往往会丧失了应有的警惕之心,对于其金钱的来源从不查考,对于其从事工作从不过问。其实,那些“金钱”都是从其他受害者那里获取,用骗来的钱再来骗下一个人。
其三,受害者缺乏自揭伤疤的勇气。新闻报道里说,孙某诈骗了至少13名女性,而幸亏最后一个人发现了端倪报警才让孙某现出原形。那此前的12个人呢?或许还有更多的人呢?有的人还蒙在鼓中,有的人明知道受骗了却怕丢面子,只能人前强作欢笑,人后自舔伤口,不愿不敢面对现实,从而让这个 *** 逍遥法外那么长时间。
我们的女同胞们,网上交往一定要核实好对方的身份。特别是一些大龄女性,面对从天而降的“缘分”,更应该多一些心眼,少一些伤害。
事件大略:
编造富二代身份,诈骗 *** 店主10万元。是假富二代骗术高明吗?不是,是 *** 店主智商太低吗?也不是,应该是‘’富二代‘’的诱惑力太大。
有些女孩,只要听说是‘’富二代‘’,眼睛就亮了,目光就直了,脑子就不好使了,思维和逻辑就混乱了,不假思索就信了,当她突然明白过来,假富二代早没影了。
这还不是最傻的,没有最傻,只有更傻,女孩一旦陷入爱情,智商立即降低为0甚至负数。还是这个假富二代,还同时骗着几个女孩。
最让普通人不能理解的是,其中一个被骗的女孩,明知他是个骗子,却偏偏喜欢上了他。你说她脑子进水,她说,和你有关系吗?淡吃萝卜(咸)闲操心!
你瞧不起人家又咋地?人家就喜欢骗子,怎么啦?你说那是火坑,人家就愿意被烧死;你说那是毒酒,人家就愿意被毒死;你说那是悬崖,人家就愿意被摔死。你不服不行!
就让她去爱这个骗子吧,即便把她拐卖了,她也心甘情愿,你能咋地?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事件中有一个细节让我感到哭笑不得:
被骗的小潘是无意中通过男友的手机发现孙某的诈骗的行为的。
也就是说,她并不是通过自己理性的判断得知事情的真相,而是借助一个巧合。
换言之,如果不是阴差阳错的巧合,她可能会长时间地被蒙在鼓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否则还不知道要被这个骗子骗走多少钱财多少感情,耽误掉多少宝贵的青春时光。
但无论如何,小潘最终发现了真相,并且离开了这个骗子。
然而对于那名嫁给骗子的女人来说,这实在是让人感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一开始,他用同样的手段骗取财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与杜某产生了感情,一次醉酒后,孙某向杜某坦白了一切,杜某居然也原谅了他,于是,二人便结了婚。
引用来源:
我难以理解她为什么在被骗后还选择嫁给他。
或许是这个骗子对她造成了特别的吸引力?
还是说日久生情,舍不得分手?
该断不断,必受其乱。
我并不是说,在恋爱关系中一旦出现嫌隙就要分手,毕竟有很多问题、矛盾、性格缺点,都可以去协商、解决和宽容。
但是,在得知恋人诈骗自己钱财的情况下都不分手,那就真是宽容得过了头。
发现恋人是个骗子已经够可怕了。
而且恋人诈骗的还是自己的钱呐!
这还不分,留着过年?
我认为,倘若恋爱中的一方发生了严重违法或者违背道德的行为(譬如欺骗自己的钱财),忍下心来一刀了断,往往是明智的选择。
如今,她的丈夫因为诈骗锒铛入狱,我认为对于这名妻子来说,倘若之一次诈骗还不能让其识清此男的真面目,那么两度诈骗的事实已经足以使她认清她爱过的究竟是怎样一个男人,而她应该选择离婚,而不是死守着这段糟糕的婚姻继续下去。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恋爱需谨慎,请保护好自己。
南昌:已婚女子假冒他人身份,与男子登记结婚骗彩礼被判刑, 你怎么看?
官宣,来自南昌政法网12月4日的报道,标题为《女子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骗财获刑》,文章内容如下:
近日,南昌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10月,被告人蒙某隐瞒自己在贵州已有家室的真相,假冒李某(已死亡)的身份,与被害人龚某于2012年10月10日在南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由假冒“女方二姐”的郭某(真实身份不明)收取龚某家给付的36000元彩礼钱。蒙某与龚某共同生活一个月后即离家出走,并以已经怀孕需要营养等理由继续骗取龚某向其汇款1900元。后蒙某便与龚某失去联系。
2024年9月10日,被告人蒙某被抓获,因尚在哺乳期,南昌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2024年8月30日,被告人蒙某向被害人龚某家属积极退赔10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37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蒙某积极向被害人家属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事件并非新鲜罕有,然而因骗获刑,着实可以让一众心术不良者望而却步。
本事件带来的看见如下:
一、婚姻是人生大事,然而总有人动这件大事的歪脑筋,只能说骗子无孔不钻。
二、为了不到4万的钱款,蒙某不仅假冒他人身份,还不惜与被害人龚某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了一个月,不可谓不下功夫,有这样的功夫,为什么不下在对的地方呢?此外,蒙某已有家室,她这样的做法,家人又会持何意见,这些都不能不让人三思。
三、现在人的婚姻观念越来越淡薄,离婚也越来越随意,这些无形中为一些人肆意践踏婚姻提供了底色,讨伐骗子之余,或许我们也该反省一下整个社会的婚姻观念,让婚姻回归该有的神圣位置。
——END——
人生每个边上,都有风景美丽。欢迎关注本文作者人生边边,更多美丽,更多风景。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冒充父亲与母亲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冒充父亲与母亲离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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