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脐带未剪婴儿被遗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脐带未剪婴儿被遗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弃婴落户福利院代养人三个月后不给弃婴?
可以由福利院代为办理户口。
1、被遗弃的婴幼儿由当地派出所值班警察出具送养证明(一定经过这一流程,即使弃婴被遗留在福利院门外,也是由福利院工作人员以市民身份向所在片区派出所报警)后,送往儿童福利院。
2、儿童福利院值班人员接收送养证明,登记弃婴来源(一般为某地派出所)、收养时间、弃婴性别、穿着及随身物品(尤其是纸条或信物等),记录收养时的一般情况(部分弃婴在收养时生命体征尚不稳定),给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当场取名,完成收养手续,交回执于警方。
3、儿童福利院负责档案手续的工作人员根据弃婴的实际情况记录年龄,对于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儿进行年龄估测,一般这种估测是通过弃婴的生理发育特征(如脐带、牙齿、头围或运动言语的发育)进行,推断出大致的出生日期。
4、以福利机构的名义登报公示弃婴的姓名(收养时所取)、出生日期(通过估测)、送养来源、收养时间。公示期为三个月。
5、公示期结束代表弃婴身份成立(公示期间弃婴家长主动领回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之后由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整理弃婴的以上基本信息(即代表出生证明),交由福利院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进行户口办理,弃婴的户口所在地即为该地派出所,户口地址即为履行收养的儿童福利院。
哈尔滨一男婴被遗弃垃圾桶,你怎么看待父母遗弃孩子这件事?
无论任何时代,任何原因,父母遗弃自己的孩子,首先都是不妥当的行为,甚至会引起公愤,在道德层次上受到谴责,还触碰到了法律。
其次,若是真有苦衷,非要走到遗弃孩子的地步,应该找一户愿意收养孩子的人家,或是送到有保障的福利机构,要为孩子的生命着想,安全着想,成长着想。
过去,人们贫穷,没有避孕措施,没什么文化,思想落后,不懂法律,生的孩子比较多,也有将孩子送人的,也有想办法结束孩子生命的。
后来,从新时代开始,孩子大大减少,人们思想进步了,生活条件好了,孩子都是手中宝,很少有人舍得去遗弃。
如今,遗弃孩子的原因只有以下几点。一,夫妻反目成仇的,一方走了,另一方将气撒在孩子身上的,有可能冲动将孩子遗弃。
二,父母有可能因为家庭变故,或是孩子有某种疾病和缺陷,承受不住压力,将眼一闭,心一横,就遗弃了孩子。
三,小年轻们不懂事,糊里糊涂地生下孩子,因为害怕和不懂得责任,而将孩子遗弃了。
四,人们生了儿子想女儿,一旦又生了儿子,有可能将他遗弃。人们重男轻女,接连生女儿,有可能遗弃一个女儿。
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你们既然将他们带到这个世界,就应该负起责任,更不应该轻易地随便找个地方,不顾孩子生死将之遗弃。
好好珍惜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缘分,只有缘分才会出现在彼此的生命中。
看到这个问题,首先是气愤,既气愤遗弃孩子的这对父母,又气愤遗弃的位置,孤儿院、医院、派出所……哪里都要比垃圾桶强。气愤之后就是深思,试着还原这对父母遗弃孩子时的想法,是无奈惶恐还是解脱庆幸,无论怎么还原都无法替他们开脱。虎毒尚且不食子,无论有怎样的困难和无奈都不是遗弃子女的借口,既然生下来了,就应该将其抚养长大,这既是父母的责任也是为人的底线。
哈尔滨位于我国东北,这里的人生性豁达,性格直来直去,都很善良,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残忍的事情。
孩子是生命的结晶,是父母的心头肉,一切美好的东西,父母首先都会想到要给孩子,“舔犊情深”可不是说说而已。我想遗弃孩子的那对父母肯能也有难言之隐,但这些都不是理由,如果孩子如果有重大疾病无力承担,可以求助于社会啊,爱心人事这么多,绝对不会眼看着一个幼小生命还没绽放就凋零的;如果孩子有先天缺陷将来无法自理,那更应该陪伴在孩子身边,因为父母就是孩子的拐杖;如果孩子是意外产物身世无法公开,实在自己养不了,那么也应该为孩子找一户好人家。
垃圾桶是什么所在?藏污纳垢之所也!卫生、安全、病菌都是最多的地方,将孩子遗弃在垃圾桶,和当场杀死孩子有何区别?作为父母,面对这样一个小生命,于心何忍啊!
再者说,垃圾桶是丢垃圾的地方,把孩子遗弃在那里是在扔垃圾吗?那么,孩子在这对父母心中的分量可想而知。
孩子是上天赐予父母最宝贵的财富,请大家且养且珍惜。
虎毒不食子,把亲生骨肉遗弃垃圾桶旁,这样的父母禽兽不如。
4月28日,哈尔滨市一刚出生不久的男婴被遗弃在垃圾桶旁,路过的市民发现后报警,警方随即把孩子送到医院。经检查:孩子体重2.73公斤,脐带未剪,由于受冻体温只有32度,其他生命体征正常。
我的观点:
既然不打算辅养孩子,又何必要盲目生下来,就算是一只宠不想养了,也要为其找一个归属,更何况是亲生骨肉。
作为父母,在准备要孩子时就应该有充分的准备,包括思想上和物质上。因为孩子生了不可能吃空气,也不可能不要照管,就能自行长大。
就算怀孕前没有考虑成熟,可是怀孕以后呢?怀孕后的前三个月干什么去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不会是连怀孕几个月了都还不知道吧,谁的心再大,也不会大到如此程度吧。
就算是自己家养了十个月的宠物,不想养的时候,也得找户人家接手而不是随意抛弃吧,更何况是自己辛辛苦苦怀了十个月的孩子,怎么就如此忍心抛弃呢?
虎毒不食子,再大的苦楚都不应抛弃孩子
辛苦怀胎十个月,生死线上走一回,一朝临盆,任何一个做母亲的都应该是无比惊喜。没有过不去的坎,是没有人愿意抛弃自己孩子的。
也许是夫妻感情不合,也许是恋爱的不速之客,还有可能是其他很多方面的原因。
不过我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孩子终究是无辜的,我们不能用自己的草率,让孩子买单。对于孩子来说任何痛苦都不及没有父母关爱的痛苦来得更大。
希望孩子的父母能把孩子领回去,好好抚养他长大。
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父母不管把日子过成什么样子,孩子都不么指责,更多的是一起面对,因为对于任何人来说,更大的痛苦莫过于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己的根在哪里。
既然有勇气怀孩子,并让他来到世界上,作为父母就应该自觉履行作为父母的责任。把孩子领回去,好好抚养,让孩子健康成长。
长大后,孩子一定会好好尽孝的。
结语: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我们选择把他生下来时,与此同时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也产生了,并且这样的责任只能勇敢承担,不能逃离。
先来说一下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4月底,在哈尔滨锅炉厂附近,有市民听见垃圾桶里有孩子哭声,打开一看真的有个刚出生的小孩。市民赶紧报警,民警送到医院的。当时医生初步判断这孩子出生没多长时间,父母连脐带都没来得及剪就扔到垃圾箱了,当时孩子冻坏了,要知道4月底的哈尔滨虽然暖和,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只包了一个薄衣服是多么没有人性?!
任何时候,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反过来父母也应该在孩子还手无寸铁之力时坐视不管,更何况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父母即便是犯了再大的错误,也不能把这份错误殃及到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身上,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为人母,当他们扔下孩子的那一刻,就是遗弃罪,有再大的苦衷也改变不了。
这个社会浮躁,充满了焦虑,90后成了离婚大军和失眠专业户,太多的不可思议我们不再分说,但是任何时刻,请守住底线,尊重生命。
遗弃是违法,更是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纵观当下社会,父母拒绝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等一系列遗弃行为时有发生。将弱者“托付给社会、寄望于国家”似乎已成为一个“合理”借口。
遗弃孩子的行为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遗弃现象的恶性滋长,不仅体现着伦理缺失,更意味着法律缺位。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件事也告诫我们,父母将孩子带到人世,就应承担起扶养责任,不能自以为聪明地将责任推卸给社会。遗弃弱者,不仅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挑战,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绥化路边草丛发现遗弃新生女婴,脐带尚未断,现已送往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你怎么看?
悟空问答: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绥化路边草丛发现遗弃新生女婴,脐带尚未断,现已送往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你怎么看?
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绥化路边草丛发现遗弃新生女婴,脐带尚未断,现已送往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我首先是震惊🤯,父母怎么可以遗弃幼小的女婴,生她,养她,是义务,也是责任;其次是庆幸,女婴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且生命体征平稳,谢谢发现者和及时送医者,还有所有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个小生命的诞生,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迎接她,拥抱她,抚养她,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这对父母无知,你们这样做,就不担心亲生女儿的安危吗?(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该遗弃,也不该这样无情,连件衣服都不给穿)脐带未断,未穿衣服,弱小的生命承受了难以想像的痛苦。有此父母,是多么的不幸!生而为人的父母,不配。
幸运的是女婴被发现送医,生命体征平稳。
这样的父母该受惩罚!
孩子的未来令人担忧。
但愿孩子平安!健康!茁壮成长!祝福.......
头条的朋友,尤其是法律人事,您怎么看这件事?欢迎参与回答。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是每个人都配得上父母这两字,我就是小时候因为是女孩被父母抛弃,放篮子里丢在山沟沟,养父母待我也还好,但是心里始终感觉缺爱超级没安全感,也很敏感,只能说我们投错胎了遇到这样的父母,可新闻里的她未必有我幸运,如果找不到父母,被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注定在没有爱和温暖的环境里长大,找到了这样的父母也未必能善待她给她爱和温暖养育她,年轻人恋爱的时候没做好准备就不要怀孕生子,重男轻女的妈妈自己也是女人,更是个人,怎么狠心这样对待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生而为人啊……
海南29岁女子户外产子后用树叶遮盖婴儿,将宝宝遗弃在野外,这配当母亲吗?
5月12号,海南乐龙的某果园工作人员在一片杂草树叶堆里发现了一名刚出生连脐带都没剪掉的宝宝。好在这位阿姨还去拿了衣服给小孩子包裹,然后报警后把宝宝送到医院进行检查。
那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什么果园地里会有一个被丢弃的新生儿,而且还被树叶遮盖住呢?
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就有一个自称是宝宝妈妈的29岁女性前来“自守”,据她交代,她是去同学家的路上,经过这片果园时突然就生产下宝宝,因为害怕和没什么经验,慌乱中就用旁边的树叶把宝宝遮盖起来,最后自己就走了。
对于这样的母亲,我的看法:
1.没经验、害怕
这位女子其实年龄并不小,都已经有29岁了,如果说对生孩子没经验,那她这整个孕期是怎么过来的,29岁的女人就算没生过,至少身边也有很多年轻妈妈吧,平时难道一点接触都没有?
2.去找同学玩
你一个即将分娩的孕妇还自己跑出来找同学玩,你的心还真大,最近的新闻你都没看吗,产检的时候医生没交代你不要单独行动吗?
而且,你同学的家里怎么要经过这么一大片的果园,你一个人走怎么就不怕了?
所以,从这位妈妈的阐述中,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孩子是你辛苦10个月生下来的,你就算害怕也应该想办法把孩子带回去呀。都什么年代了,你没手机吗,不会通知你那个所谓的同学或者医院吗,为什么在第二天事情闹开之后才出现,因为你觉得瞒不住,你最初的想法就是要抛弃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人发现了。
若问她配做母亲吗那恳定是不配了,电视里经常看到动物对子女的呵护都玩命,为啥还有这样的母亲呢,恳定会有难言的苦衷。1处对象时未婚先怀孕。2初次心慌意乱没法与男方交待。3男方失踪。4也有可能不知孩爸是谁也不知怀孕所造成该后果。
好在又能主动承认错误和后果严重性去认领孩子,这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永这欠孩子的罪恶。
这件事真的办的不道德,一个29岁的成年人,又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明明知道那是一个生命,还弃之不管,你说是个年轻小女孩,还有情可原,涉世未深不懂事,一个29岁的成年人,干出这种事情来,真的很让人不理解,很是气愤,如果小孩有什么不测,这是不是让人后悔一辈子的事情?幸好小孩没有大碍,希望宝宝能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健康成长!
5月12日,海南乐龙一女子在龙眼地里产子,生完孩子后连脐带都没有剪掉,直接抛弃,埋在了树叶下边。幸好村民听到孩子哭声,及时发现了这个女婴,并用衣服包裹好后,报警并送到医院检查。
第二天,在舆论的压力下,一位自称女婴母亲的29岁女子来到派出所,认领这个孩子,她说当时去同学家玩儿,路过果园,突然肚子不舒服,生下孩子之后特别害怕,不知道怎么处理,慌乱之中用树叶埋了孩子。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虎毒不食子。这是一个大龄的低智商女子,这个孩子来到世上对她来说有难言之隐,也许是未婚生子,也许是重男轻女。可是无论什么理由,十月怀胎不易,都不该把孩子抛弃,剥夺孩子的生命,这女子不配作母亲。
女婴在医院检查一切正常,多亏好心人及时救助捡回一条小生命,弥补了母亲的愧疚和罪责,大难之后必有后福,希望孩子能健康幸福的成长。
在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漫漫求子之路给他们带了很多苦楚。这女子苍天怜爱,有了可爱的孩子,稳稳的幸福怎么不知道珍惜呢?
既然把孩子带到这个世上,作为母亲就要有责任和担当。抛弃孩子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还触犯了法律。
且行且珍惜吧。(图片源于视频剪辑)
我觉得这样的事应该有多种原因,之一是可能没有领结婚证,没有人承认这孩子。第二也许这个女的精神不正常。第三也许是与家人或丈夫闹矛盾,擅自离家。第四在路上生了没经验,不知道怎么处理,总的来说这个女人是自私的,没有担当,不管怎样怎么自已身上掉下来的肉就不管了,不了了知,如果不想要孩子当初就不要去食"禁果″,如今有了结果就要承担责任,去爱护他(她),保护他(她),不是丢在那不管,这样应定遗弃罪。幸好有人发现的早,要不一条生命就没了。
男车主忘关车门,第二天发现后排车座竟多了一个女婴,怎么回事?
男车主忘关车门,第二天发现后排车座竟多了一个女婴,怎么回事?纠正一下不是忘记光车门是车窗。
据悉,这名婴儿的母亲是一位外来人员,20岁左右的未婚少女,在龙湾状元附近上班。
事发当晚她出去散步,半路她的肚子开始发生剧痛,沿路发现有个小公园,便跑到了公园厕所里生下了小孩。
生完孩子后,走到路边就看到报警人的车后座窗户正好开着,因为害怕就把女婴放进了后排座椅。
第二天上午该车主准备开车去上班时惊讶地发现他的车后座有一名女婴,车主并不知道是谁把女婴放在他的车里,同时他也担心女婴一直放在车里会有生命危险,于是他选择报警处理。
为何遗弃新生儿事件频频发生?
无独有偶,距离广西女子将新生宝宝装入塑料袋遗弃出租屋事件刚过去没多久,今天又发生了遗弃婴儿的事情。
这两件事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当事人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孩,因为没经验,同同时担心家人的责备。等到分娩的时候独自一人承受着恐慌与疼痛,担心害怕就将自己的孩子遗弃了。
再次提醒女孩们,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婚前性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也因此有很多女孩因为不懂保护自己而未婚先孕。在爱情面前不要什么都不顾的奉献自己,要懂保护自己,做好保险措施。
谁也不会想到,这名男车主的一次大意之举居然救了一个孩子。不然,这个孩子说不定就会被遗弃在街头,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对了,是忘了关车窗,不是忘了关车门。
近日,在浙江温州,一名男车主遇到了一件可以让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事情。他在早上吃饭完饭收拾好一切后,就准备开车去上班,可就在他打开车门准备坐上驾驶室开车的时候,发现后排车座多了一个东西,走进一看,居然是一名连脐带都没有处理干净的婴儿,而且这个婴儿的旁边还有衣服、帽子等东西。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头天晚上忘记关车窗户了。眼前的一幕着实让这位小伙子吓得不轻,他没有动这个孩子,直接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到后,立马将婴儿转移到了安全位置,然后便喊来了医护人员,医护人员之一时间对孩子的脐带进行了处理。经过医护人员的全面检查,发现这是一名女婴,但是孩子的身体并没有大碍,生命体征都很正常。之后,警察开始寻找遗弃这名婴儿的人。没过多久,警察就找到了这个人。原来,这名婴儿的母亲是一名非常年轻的未婚妈妈,她未婚先育,自己偷偷生下孩子后害怕家人的责骂,便将婴儿丢了。不过,她事后非常后悔,也很愿意接自己的孩子回家。
这也的场景让人感到温暖,也让人感到无奈。温暖的是,在有人因为某种原因被亲人抛弃的时候,社会上有很多人会伸出援助之手,大家会一起帮助他(她)渡过难关。无奈的是,弃婴的现象屡禁不止,每年新闻上都会报道这样的事情。既然不想要这个孩子,当初为什么要怀上人家呢?既然怀上了就要对人家负责,否则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
对了,在这里也要说明一点,女孩子走到社会上后,一定要洁身自好,保护好自己,切莫为所欲为,不然到最后受伤的是自己不说,还要连累其他人。年纪轻轻,有很多事需要做,何必要为了一时喜乐而放弃大好年华呢?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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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车主停好车就上楼了,上楼之后没多久,他就想起来车门还没有关。
为了怕丢东西,他只能下楼关车门。
就在他要关门的时候,发现不但没有丢东西,反倒是多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刚出生的女婴。
这让他感到十分的惊讶!
于是,他就报警了,后来通过小区的摄像头还原了真相。
原来这个孩子的母亲是姓程,年龄20岁。
程某在18岁的时候交了一个男朋友,在这期间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
不过,到了后来他们分手断联了。
可是,那个时候程某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自己几个月没有来例假,他也就知道了怎么回事。但是,这个事情她并没有告诉自己的家人。
家人对她的印象,也就是觉得她越来越胖了,根本就没有想过她怀孕这个事情。
到了程某快要生肚子痛的时候,她就去了厕所!
孩子就是在厕所生下来的。
把孩子生下来之后,也不能扔掉呀,所以,她就想给孩子找一个好人家吧。
在她看来有车的人,生活肯定是不错的。
所以,他就开始找车,正好看到有一个车的窗户没有关闭,她就把孩子放进了车里。
放好之后,她就离开了,然后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男子发现车里有孩子,就报警了,警察到了之后,把孩子送到了医院,还好孩子是没有问题的。
通过监控他们又找到了程某,最终这件事也是有惊无险。
不过,通过这件事,我觉得应该给很多启示的,毕竟现在有太多这样的新闻报道出来,生了孩子不养,选择丢掉。
这个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肯定是犯法的。
所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肯定是要多宣传的。
再就是性教育知识,也是应该普及的,最起码 *** 的时候,安全措施是必须的吧。
这样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最后,生了孩子扔掉即不负责又犯法,甚至还会坐牢。
所以这样的事情本不应该发生的。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脐带未剪婴儿被遗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脐带未剪婴儿被遗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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