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研究生离世捐眼角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研究生离世捐眼角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跪地救人,你是如何看待的?
虽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作为一个游客,而不是医生的身份,沈瑞的行为值得我们为他点赞。
沈瑞,男,26岁,吉林白城人,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专业研究生。去年夏天,沈瑞和家人一起到大连旅游,在海边游玩时,看到一个男子溺水,当时该男子已无呼吸和心跳,瞳孔放大,身体冰凉,手指甲都紫了。沈瑞主动上前施救,在其他游客的共同帮助下,通过30分钟的心肺复苏和穴位 *** ,溺水男子终于恢复了自主呼吸,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救人结束,沈瑞才发现由于长时间跪着救人,膝盖都被沙子和玻璃碎渣划破了,而且由于体力消耗过大,第二天沈瑞直接爬不起床了。
沈瑞救人的经过被游客拍下手,刷屏了大连市民的朋友圈,辽宁当地的媒体也对此事作了报道,大家亲切地称之为“最美研究生”。
沈瑞出生在一个中医世家,姥爷是当地比较有名望的老中医,太姥爷和家中很多人也都从事中医,而且从小跟随姥爷长大的沈瑞,亲眼目睹了姥爷多次救人之举,受到了深深地影响,所以立志的学医的他,也将救死扶伤作为自己的天职。
谈及未来,沈瑞表示会努力学习医术,不断提升自己。其导师对其也非常肯定,认为他谦虚好学,踏实上进,而且对待患者的态度非常好,非常热心,竭尽所能满足患者的要求!
在此祝愿沈瑞学有所成,将来能够救助更多的人!
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冀国鑫与同学代宾,候玉珠,崔潆心在吉林市朱雀山冀国鑫跪地救人的行为必须点赞,
在当下经济时代里,能敢于助人,见危施救,这样的行为应大力宏扬及宣传,让更多的人从中感悟“人心向善,助人为乐”。
这件事看起来也不是太大的善事行为,但从中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关爱,感到很温暧,
冀国鑫的行为足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性,道德,他的行为值得点赞,敬佩!
事后,冀国鑫说:“这件事过后也觉得应该慎重考虑,但转念一想“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是我们每个医学生心中都根植的观念,也不应有所顾忌,我佩服我自已的勇气,也感谢那时我同学对我的鼓励与支持”。为“勇气”鼓掌!
观教育文化之观点,希多关注!
大学生跪地救人
谢谢邀请!
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二学生冀国鑫与同学代宾、侯玉珠、崔潆心一起攀登吉林市的朱雀山过程中,跪地施救患病老人,郭广吉律师认为,这样的行为,值得我们全社会为其点赞!
感谢信!
5 月 2 日中午,病人家属及朋友到学校送来感谢信。
而且,这次见义勇为也不是偶然。
吉林省之一个捐献眼角膜的张春梅就是该校学生;
还有火车上救人的最美女研究生殷楠;
有大连海滩救人的沈瑞;
轻轨上救人的 该校4 名研究生。
冀国鑫的辅导员老师说,学校前段时间有 " 雷锋活动月 ",一直在宣传助人为乐的精神,作为医学生,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点。
事后,冀国鑫说:过后也以为其时应该慎重思量,但转念一想,“康健所系,性命相托”是我们每个医门生心中都根植的观念,也不应有所顾忌。我敬佩我本身的勇气,也感谢当时我同砚对我的鼓励与支持。
他说的非常好:我敬佩我本身的勇气!这是豪迈的宣言,相信这件事对他以后的人生之路会有很大的帮助。有所为,有所不为,知进退,明得失。
医学院的学生救助病患,给社会做出了表率!
唉!唉!唉!
之一叹,为答主自己:又要招骂了!
第二叹,为我们的医学教育,本例“施救者”还是大二的药学专业本科生,不懂心肺复苏不奇怪。但是,看到有工作多年的专业医务人员不懂非专业人士都可以很容易掌握的心肺复苏,尤其值得一叹。
第三叹,为冀国鑫同学。没学过,之一次实施心肺复苏,做错了,这没什么。事情过去几天,5月4日,接受媒体专访,亲口重复自己的那些错误,说明这位同学在事后根本没有补补课,因而才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为糟糕的是,学习能力堪忧。只能庆幸他学的不是临床专业,将来不会从事临床,直接救治病人。否则,这种学习能力,很难成为合格的医生。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跪地救人,你是如何看待的?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4月29日,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二学生冀国鑫一行4位同学外出时恰遇一位老人倒地,四位同学立刻实施心肺复苏,“成功挽救”了老人的生命,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城市速递 对4位同学进行了跟踪专访,并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题为【老人外出游玩突然发病:大学生紧急施救 争分夺秒挽回老人性命】专访视频。
然而,在作为医学科普作家的答主看来,这又是一起对晕厥倒地者错误的实施心肺复苏的事例。
视频中,冀国鑫同学讲述了当时“救人”的过程,几处关键性错误讲的非常清楚。
虽然没有学习过心肺复苏,但是勇于承担责任,值得称赞
视频中,同行的女同学开始担心冀国鑫同学没有学过。
冀国鑫同学表示在实验室(有点怪,动物实验时听老师讲过?)学过。
当然,这不是同学们的错。
但是,虽然不是临床专业,毕竟是医科大学的学生,不学心肺复苏,还是令人诧异。
没有掌握心肺复苏的适应症
根据接受采访时冀国鑫同学的表述,结合视频的画外音,可以判断,老人当时发生了晕厥,而没有心跳骤停。
晕厥,就是指由于脑暂时性缺血缺氧导致的意识丧失。特征是,意识虽然丧失,但是心跳和呼吸存在。
这种情况,通常在倒地后,由于 *** 的改变,脑血液供应恢复,意识也会很快随着恢复。因而,一般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如果短时间意识还没有恢复,则只需要将患者置于平卧 *** ,更好头偏向一侧。然后严密观察,等待意识恢复。晕厥患者,不需要心肺复苏。
如果讲究一点,可以将患者置于“复苏 *** ”:
根据冀国鑫同学自述,他发现老人脉搏存在,“呼吸顺畅”,判断“心脏没有问题”。
视频画外音还介绍了更多信息:
【当时,有游客随身带着速效救心丸,但冀国鑫没有给老人服用。)他判断,老人脉搏虽微弱但呼吸顺畅,心脏没有问题,不能随便用药。为了让老人保持体温,冀国鑫给老人做心肺复苏术,加速血液循环。】
心跳停止才是心肺复苏的适应症。
既然老人脉搏还存在,“呼吸顺畅”“心脏没有问题”,根本不需要进行心肺复苏!
而冀国鑫同学给出的实施心肺复苏的理由居然是“为了让老人保持体温”。
“成功”救命不过是自行转醒
新闻中,老人家属对冀国鑫一行同学千恩万谢感谢救命之恩。
冀国鑫同学也欣慰地认为自己的救治是“有效的”。
然而,如上文所说,晕厥,不需要任何救治,患者也会很快恢复意识。
事实上,我们将常见到“掐人中”救活人的消息,几乎全部是这种晕厥情况,当然也有少数是癫痫发作。
心肺复苏中原则性错误
视频采访介绍,冀国鑫同学决定施救后,之一个行动是“把随身的背包垫在了老人头下”。
这是一个原则性错误。
目前,经典的心肺复苏操作顺序CAB:C,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
开放气道就是将倒地者下巴略微抬高,头略后仰,从而拉直并保持气道通顺。
冀国鑫把随身的背包垫在了老人头下,恰恰导致颈部过度屈曲,反而可能导致气道不畅,因而是一种原则性错误。
唐山工人医院护士给还在手舞足蹈的倒地者实施心肺复苏
无独有偶,新浪微博@唐山探店 发布的一则视频称 #唐山生活#【唐山工人医院护士
跪地救人,给她点赞!】。但是,视频中可见,倒地者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手舞足蹈,这居然没有耽误这位专业护士的心肺复苏操作。
作为已经工作的一家三甲医院的专业护士,完全不知道心肺复苏的适应症,殊为可叹。
短短几日,媒体大肆宣扬的两起“跪地救人”正能量,居然都是由医学人士错误实施心肺复苏。
而且,近年来在媒体看到的实施心肺复苏救人的大多数这种情况。答主作为一直致力于向公众普及心肺复苏知识和技能的科普者,感觉很是怪怪的。
沈阳药店乡村医生为晕厥顾客进行心肺复苏惹,按压骨折被起诉
2024年11月,沈阳乡村医生孙先生在自家药店给前来买药发生晕厥的顾客错误地实施心肺复苏,按断12根肋骨被起诉的,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很多人感慨“好人难做”,而答主当时感慨的是“滥竽充数的医生太多”。
这又是一例大学生救人的事迹。关于大学生救人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且有的大学生救别人于危难,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因此,不得不说,大学生救人除了个别情况下,需要专业的救护知识,大多数情况还是出于一种本能,而这种本能是良好素养的表现,所谓素养,是由训练和实践而获得的一种道德修养。
大学生救人,是给那些对学校教育、教师教学指指点点的人的有力回击。没有学校良好的管理、教师用心良苦的教育,哪会有那么多的学生,面对危险能奋不顾身,眼见周围人的冷漠还能挺身而出? 学生的素质高,这是大家的共识,但为什么有的人,就好抓教育的尾巴、教师的辫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啊?
今年国庆节假期,在上海的一条街头,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倒地不醒人事,很多市民见状都不敢上前。而在上海打短工的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大二学生韩宝鑫,毫不犹豫站了出来,及时出手,最终救了男子一命。学校知道这件事情后,近日授予韩宝鑫“杰出学生奖”,并全额免除剩余两年学费和住宿费。 此事,学生做得好,学校也是好样的,满满的都是正能量!
这样的暖心事,其实在我们身边一直都有。助人为乐,这个词绝不是虚言,帮助了别人的同时,自己会收获一份快乐,我对此深信不疑,因为我曾经帮助过好些路人,当然被帮助的人,都会表示感谢,此时我会因帮助了别人,而心情愉快。
法医真的可能把没死的人当死人活解了吗?
首先感谢@悟空小秘书邀请回答。
好久没回答问题了,这个问题收藏了好久,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回答个问题吧。
我是个法医,就是出非正常死亡现场和对尸体进行检验的法医,研究生毕业以来已经工作了十几个年头了,经我手检验的尸体算下来也得将近小一千了吧,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吧,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疑释惑。对法医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
法医真的可能把没死的人当死人活活解剖吗?答案当然是不会。如果没有这点常识,法医还是别干了。
讲个故事吧,好久以前头条上有个网友曾经咨询过我一个问题,说他有个亲戚死了以后入殓,当然就是穿着寿衣平放入棺材中,过几年迁坟,结果发现这个人姿势已经变成趴着的状态。这个让我觉得毛骨悚然,一没有大的地质变动,二没有人为的移动,只有一种理论能够解释,那就是放入棺材中的人没有真正死亡,处于假死状态,后来醒了过来身体姿态发生了变化,然后……,甚至有些人还说假死的人被火化甚至放进冰棺中案子,想起来都觉得很可怕的一件事情。所以,为什么古代会停尸七天?在死者面部覆盖黄纸?科学的解释就是防止假死人被埋葬。
随着法医学发展,现代法医把活人当成死人的事情可以说没有。因为法医判断人是不是真的死亡,通过早期尸体现象就能进行很好的判断。
早期尸体现象有什么呢?
1、尸僵。人死后尸体关节变得僵硬而固定的现象。尸僵一般死后1-3小时出现,4-6小时发展到全身,12-15小时达到高峰,24~48开始缓解,3-7天小时完全缓解。
2、尸斑。人死后,心脏停止跳动,血管中血液因为重力的作用,坠积到身体低下部位未受压的地方,在皮肤表面形成斑痕成为尸斑。尸斑分为三个时期,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一般尸斑超过24小时就会按压不退。
3、角膜混浊程度。因为人死后角膜中的粘多糖水化作用受阻,角膜变得逐渐混浊。
4、尸冷。这个顾名思义就是尸体温度逐渐降低到跟环境温度一样的过程。这个通过测量肛温或者肛温推断死亡时间,在24小时内是最准确的 *** 。
当然还有什么皮革样化、肌肉松弛等想象我就不一一解释了。
其实现在医学发展到现在,人死后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等,还有现在心电图广泛应用,医生或者法医把活人看成死人的事情只是太少见了。
我可不希望,我解剖尸体时候,我的“病人”坐起来喊疼……
不过国外也有报道医生宣告病人死亡后,病人死而复生的案例,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搜。
我是“非著名法医”,以法医视角解释相关专业问题,期待您的关注。
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只要是确定没有死亡的,都是有生命特征的个体,法医懂法,必然不会知法犯法,否则就是故意杀人罪!即使病人要求安乐死,法律也不允许医生私自结束患者的生命,所以你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
医学院解剖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
在医学发展前期的时候,有很多的是在战争年代的死囚犯。再就是往后死刑犯是作为解剖尸体的一个重要来源,一个在那个年代犯了死刑罪恶也是不轻或者重刑的,家里人在村子里也会被抬不起头来,也是不愿去认领的,正好医学发展也需要。还有一种是无奈的选择,在当时有的家庭困难,温饱都是困难的时候,家里一旦有什么人生了重病在医院经过救冶之后不幸去世的,病人的遗体若同意捐献给医院作为试验品吧,医院是会给一些补偿款做为补偿给去世家属的,在吃不饱饭的时候,是会有这样的事情存在的。当然随着以后的社会发展,经济水平提升,这样的事就不在发生了。现在监狱提供的死刑犯的也几乎没有了,但是这个时候,有的人会自己在百年后捐献自己遗体为医学发展做贡献,这种人是很伟大的,还有的是身前因为疾病为治愈而去世的,想捐献自己的遗体作为医学疾病的研究,为攻克这种疾病做出自己的牺牲,造福后人,一样让人敬重。现在的也有之前一部分是保留下来的,我了解的就是这些了
春雨医生来回答这个问题。
学医上解剖课的尸体,我们都会尊称为大体老师,我们对他们是心怀感激的,正是他们促成了医学生的成长,大体老师有以下两个来源:
1、遗体捐赠
有些愿意为医学献身的人在生前主动签下遗体捐赠协议,有些是因病去世,亲人主动捐献(这类情况较少),为的更好的研究疾病帮助其它人,主动捐献算是主要来源。
2、死刑犯或无人认领的尸体
一些死刑犯会要求捐献,如果死刑犯家属不想认领、或者一些没有家属认领的尸体,经公安局审核后会送到医学院。
之一种基本是因病去世的尸体,第二种大多是健康的尸体,可以互为补充,用于研究病理和生理。不过,对于医学院来说,这两类加起来的数量也仍然供不应求,所以解剖课上基本都是6—10个人一具大体老师,甚至有的一个班才一具,很多大体老师都是供一届又一届的医学生研究学习。
至于解剖尸体会不会害怕?
一般是不会的,真正进了解剖室,心理装着的只有对大体老师的敬畏和对知识的渴求,而且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泡大体老师的福尔马林真的很辣眼睛。
希望春雨医生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关注头条号【春雨医生】获取更多健康科普知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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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研究生离世捐眼角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研究生离世捐眼角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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