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旁发现男尸怎么办_你见过最惨无人道的事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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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见过最惨无人道的事情是什么?

退婚不退彩礼,小伙一怒之下,向未婚妻脸上泼强 *** ,又向未婚妻嘴里灌入 *** ,导致未婚妻双目失明,全身大面积烧伤,食道都被烧坏了!那这个小伙为什么要做出这种惨无人道,触目惊心的事情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罗女士是通过媒人的介绍,跟小伙子雷某是相亲认识的。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其实相亲在一起的两个人,双方是没有多少感情的,甚至以前都不认识,就是看着双方长相还可以,家庭条件都差不多,双方家长都满意,就准备订婚了。

订婚前,罗女士家要求雷某家给20万的彩礼,这个彩礼当时在他们村来说算是比较高的了。而雷某家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父母也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娶上媳妇,雷某的父母跟亲戚朋友都已经借了个遍,把家里的老底儿也都给掏空了,勉勉强强的才把这20万的彩礼给凑上,就这样,两个人就顺利订婚了,结婚的日子也差不多都定好了,就等着两个人的感情再稍微稳定一些,相处一下就可以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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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两人感情能更近一些,雷某爸妈就建议,要不你们两个就一起出去打工吧,这样你们在外边还能相处一下,互相也有个照应。

于是,两人就一起来到一个电子厂工作,一开始的时候都很顺利,两个人就像正常的情侣一样,每天成双成对的在厂里进进出出。

但是好景不长,毕竟两个人是相亲认识的,之前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在这个电子厂里,罗女士就认识了工厂的上级主管,这个主管对罗女士非常的关心,从各方面条件来讲,这个主管肯定是比雷某要优秀的多,所以,罗女士就对主管动心了,然后两人就稀里糊涂的在一起了。

一开始雷某还没有发现,但是这种消息肯定是瞒不住的,没过多长时间,雷某就从工友那儿知道了这个消息,他就找到了主管去理论,两个人还狠狠的打了一架,结果可想而知,雷某直接就被工厂给开除了。

雷某被工厂开除以后,就准备带着罗女士一起回老家,但是罗女士说什么都不跟他回家,雷某只好自己孤身一身回到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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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罗女士就给雷某打 *** ,提出了退婚的要求,当时雷某也很生气,说退婚可以,但是彩礼都是我爸妈跟亲戚朋友借来的,你必须给我退回来!

让雷某没有想到的是,罗女士说什么都不肯退还彩礼,她说当初已经给他的父母敬茶了,也已经改口了,两个人在一起也算是恋爱关系了,所以自己的名声已经受到了影响,彩礼钱就算是她的名誉损失费了。

雷某听了,火冒三丈,直接就去罗女士家里找她的父母要彩礼钱,在她们家大闹了一场。但是,罗女士父母说,彩礼都在罗女士卡里,他们一分钱都没拿,实在没钱退给雷某。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两个月,罗女士家也没有退还彩礼,最后 *** 都不接了。

雷某越想越生气,心想着自己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给自己借了钱娶媳妇,这么多钱就这样白白送给别人了吗?他很不甘心,有一天,雷某喝了点酒,就想起来要报复罗女士,他偷偷买了很多的浓 *** ,趁着罗女士回老家探亲的时候,找到了她家里,雷某进屋以后,二话没说,拿着 *** 就对着自己的未婚妻泼了下去!

当时罗女士刚要说话,话还没有说出来,就感觉自己脸上、嘴巴里、身上像火烧的一样疼,她全身被泼了 *** ,躺在地上满地打滚。罗女士的父母听到罗女士女士的叫喊声,就赶紧跑过来,当她父母看到罗女士的状况后,吓的脸色惨白,罗女士的脸都已经烧得成灰色!

罗女士的父母赶紧把她送去医院,经过诊断,罗女士双目失明,面部毁容高达90%以上,全身烧伤达到40%以上。特别是食道,已经烧的不成样子了,以后话都说不出来了,吃饭也会很困难!

现在,所有的人全都在指责雷某的惨无人道,灭绝人性!他的行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罗女士正值青春年华,遭遇如此变故,她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是有多么煎熬和痛苦!

雷某的做法是非常极端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他已经触犯了法律,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他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同情罗女士的悲惨遭遇之时,我们冷静下来,仔细想想,雷某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什么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对于这个事情,我相信,大家都会有很多不同的想法。

我想,一个人如果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谁又会冒险触犯法律的底线,白白毁掉自己的一生呢?

除了这件事以外,我相信,很多人身边应该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吧?女方要着高价的彩礼,甚至掏空了男方的所有家底,甚至陪上了父母的养老钱,借钱负债的去娶媳妇,而到头来换来的是什么?就是女方的一句简简单单的退婚,稍微好点儿是结婚两个月就提出了离婚。说白了,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骗婚吧!

有很多人会说,日子过不了就离吧,不喜欢了就离吧,离婚确实很简单,几块钱的事儿。但是你要男方怎么办呢?他身上肩负的可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甚至是扛着负债结的婚,就因为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离婚了。

像这种退婚不退彩礼的案例比比皆是,有很多都酿成了惨案。你说现在罗女士后悔吗?我相信她应该非常的后悔,甚至她的家人也会非常的后悔。

但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被自己的贪婪给害的吗?

既然订婚是按照风俗规矩来的,那退婚,也应该按照规矩来,应该退还彩礼,这不是合情合理的事吗?何必因一时贪念,让这种惨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见此问题,我自然地想到一件事,自然会产生不良的心理反应——想吐,因怀疑误吃了人肉。

  2006年5月,部队机关组织体检。体检医院处于汉中市城郊的大河坎镇。体检完后,战友拉着残走到镇上说:这里有一家兰州拉面,味道不错,去尝一尝。

  其实医院准备了早餐,体检完后可自行取用。但听战友一怂恿,就跑到镇上,沿着长长的河街走了一段,来到了一家叫“牛大碗”的兰州拉面馆。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店里还有一位年轻的女服务员,看起来没到二十岁。老板给我们端来两大碗热气腾腾的拉面,并对我俩说:正宗的兰州拉面,不正宗不要钱。

  我尝了一下,味道的确不错,的确正宗。

  随后两个月,我又和战友去“牛大碗”的兰州拉面馆吃过几次面。7月8号,正好是周六,战友又邀我到“牛大碗”吃拉面。吃面时,发现男老板一人在店,没见到女服务员。战友和老板有点熟了,笑问老板:女服务员呢,你一人忙不过来?

  老板听到战友一问,显得有点不自然,答道:她家里有点事,回去了。

  过了几天,突然传来消息:大河坎发生了一起凶杀碎尸案,警察在汉江江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个少女人头。第二天又传来更详细的消息,说有人在一家面馆吃面时吃出了人的指甲,因此报了警。警察才在河边找到了人头。

  我听到这一信息,感觉有点不对,细问了一下:哪家早餐店?稍知情的战友说:听说是一家兰州拉面馆。我一听感觉更加不对,又细问:是哪家拉面馆?战友问答说;具体是哪家他也不知道。

  我赶紧打 *** 给医院的战友询问详情,医院战友说出三个惊天动地的字:“牛大碗”。

  一听到“牛大碗”这三个字,我胃里一阵痉挛,跑到卫生间“哇哇”地吐,胃酸都吐了出来。

  没几天,案情明了。“牛大碗”老板叫王琦,7月6日晚,他欲 *** 女服务员简某,遭到了简某的剧烈反抗。王琦就捂死了简某并奸尸,随后他又把尸体肢解。后来警察在其冰箱里找到了被害人简某的残肢,在钢筋锅内发现炖的骨头是简某的腿骨。凶手王琦被抓后向警方交代:被害人简某被肢解后,瘦肉混进牛肉里做了臊子,人骨熬成了高汤……

  了解完这一详细的案情,我又跑到卫生间吐了一次,这次连眼泪都吐了出来。和我一起去“牛大碗”吃拉面的战友,还到医院洗了胃。他说:专门到医院洗胃的人很多,排着长长的队。

2002年左右我们村的一个小伙子和邻村的一个小姑娘结婚了,在他老婆怀孕有七个月时候有一天感觉眼睛看东西有点模糊,就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是脑瘤,然后两家就凑钱看病,可以钱凑的差不多了那男的就拿着钱跑了,最后离婚了

下面两件事绝对惨无人道!

1:村子里有个人在农贸市场杀鸡宰狗。

一天早上,他把收来的一条大黑狗用绳套在狗的脖在上吊在架子上。

狗急了两只前爪忙抓住架子上的横木梁。

这个宰狗的一刀下去把狗的前爪剁去,接着又剁去另一只前爪。

满市场的人看了都扭过头不敢看,都骂他太惨忍了。

杀狗就给狗来个痛快的,别让狗再受罪了。

他杀鸡时,把鸡按在案子上,一刀就把鸡头剁掉了。

然后放手,鸡心没死,扑拉拉地飞走了,直飞了三四丈远才落在地上扑拉拉地挣扎着。

他忙跑过去,把鸡捡了起来放进开水锅里烫。

烫了几烫又放进脱毛器里,机器不停地转动着。

他一边看着一边说:

不疼!不疼!别叫唤!

旁边的人见了都骂他是个瞎怂,太惨无人道了。

2:另一户人家,自家养的一条狗咬了自家人。

狗主人把狗用绳子一拴,套住狗脖子拴在一辆小汽车后。

汽车发动后,在公路上加速行驶,狗站不稳摔倒在地上,地上染了一道鲜红的血印。

狗硬被活活拖死,真惨不忍睹!

哎!就不明白有的人的心咋就这么硬呢?

大约是2005年,我和同事从西安开车到汉中,那时西汉高速还没有开通,走江眉路,快到太白分水岭,堵车了。我就下车前去查看路况。走了大约50米,原来前面出了车祸,对面车道一大卡车撞人了,因为是下坡,刹车不住,碾了过去,血迹有十几米远,地上只有衣物,只剩一条 *** 的大腿,雪白雪白的,寒森森的,车轮下还有半个人头,其他都碾成了肉泥……

我当时就到路边呕吐不止,一周内,想起当时场景,仍然干呕,一个月内,每到吃饭就会想起来,心理仍然不舒服。后来只要遇到车祸,都不敢细看!一次视觉污染,给我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

你同意判处河南公交车挤死女司机的公交车司机死刑吗?

死刑不至于,但故意杀人罪,十年二十年,还是有必要的。

从当时的视频来看,这个公交车把女司机挤死,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痛恨女司机随意街头停车,所以,故意开上去别死。

2、痛恨路中央随意停车,想吓唬她,想去别她一下,没想到,把人别死了。

3、本想吓唬。想到有一定距离,不会把人别死,因此,开过去,没想到太过于自信,没有掌握好距离,把人挤死了。

4、开车分神。觉得这个地方比较宽敞,也跑了很多年,对占线路比较熟悉,所以,这个车行驶在宽敞的路上时,根本就没看路,导致把人别死。

从目前公交公司的回应来看,排除疲劳驾驶和危险 *** 驾驶,因此,故意杀人可能性比较大,即便有他的自信、吓唬,以及侥幸心理作怪,没有主观要将对方杀死的心态,也为故意杀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他的行为不是恶贯满盈,且有盲目自信导致的过失杀人情节,我觉得判处10年到20年,比较合适。

谢邀!(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被邀请回答)

既然问到了,我就简单说下。

按照题主的想法,希望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并且判处死刑。

但我觉得,你会失望,事以愿违。

首先,女司机100%违章在先,如果只是简单事故全责没有问题。

其次,要参考司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故意想致人死亡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司机表示自己“疏于观察”那就是交通肇事罪,甚至如果有合理解释肇事罪都不一定能够量刑。因为公交司机只是一句“车体宽,没判断好距离”就可以搪塞过去。

如果仅仅按照交通法规来说,公交车最多承担一半责任,甚至更少。

当然法律会参考道德,也就是公序良俗不得违背。明显的公交车司机有“故意倾向”,而且网民现在大多数义愤填膺,所以在量刑阶段肯定会考虑。

因为我手中要素不足,所以我个人认为,法官会有两种可能:

1.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量刑,无论是公交车“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都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2.以“间接故意杀人罪”来量刑,就行为人主观意愿和行为属于放任,明知可能会引发他人死亡结果,并没有避免,听之任之。这样的量刑标准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无期、死刑。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不作为致人死亡”,这种裁定也是根据公交车司机的主观意图来判断,最后还是会归结到“故意杀人”或者“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杀人”里面去。

综上,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综合来看死刑标准过重,因为女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在先,公交车司机“不作为”(或故意)在后。只要公交车司机在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图,没有其他恶劣行为(如逃逸、掩埋脱离尸体等),最多也就是十年有期,这还是为平民愤的情况下从重来裁定的。

以上是我的愚见,如有不对,欢迎指出。

既然问到我了,那就说几句。现在的咨询很发达,很发达,于是在人们目不暇接铺天盖地的信息中,无论好坏都有人慷慨激昂地点评,可问题恰恰总是出在大家一拥而上的瞬间。

听说那个明星出了丑闻,许多人激动得像是丢了一件宝贝;听说一点负面社会新闻,就愤怒得像是谁抢了他(她)的钱包;看到一些似是而非的传言就误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可问题是,更多时候你身上还有那么多的烂摊子尚未收拾,居然还有闲心去操明星的家长里短;你连自己生活里的好人和坏人都分不清,居然敢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骂别人禽兽不如;你连一则新闻的信息源出处都还没看清楚就急着用它去指导人生。

没有判断力的人,就像是灵魂空洞的提线木偶,就像是一只被鱼钩钩住的鱼🐠会轻易 *** 纵,轻易被感动,轻易被蛊惑。这样人的情绪比理智跑得快,嘴巴比脑子动得勤。所以他们纵然是活得一头雾水,却还能对别人的人生满是意见。你不妨扪心自问一下:你到底是在主持正义,还是在满足八卦心理?你到底是因为真像不合你胃口,所以视而不见;还是因为你只想宣泄情绪,所以无所谓真相。

想提醒大家,在信息爆炸的年代,谎言与谣言齐飞,若是缺少主见和思辨能力,脸和会被真相打成猪肝班的紫色。因此,时下科学的态度应该是:你可以什么都听,但不要什么都信并到处誓言旦旦;你可以随心所欲,但不可无良地随波逐流。直到你内心再强大一点,就不会听风就是雨;直到你知道的事实再多一点,就不会人云亦云。脑子啊,是日用品别把它当成装饰品了!

谢邀

我不是法官,不是交警,也距离现场很远,没有权利对这公交车司机的行为做任何判断或者是判决,这是其一;

其二,公交司机的行为确实令人难以理解,为何视频中两车距离那么远,但公交司机既不避让也不刹车,而是向右侧女司机所在方向打方向,这是非常反常的举动;

其三,造成这种反常行为的可能,包括了主观故意,如果真是如此,等同于谋杀,性质极为恶劣,判死刑也实属应该,但也有其他可能非主观原因,比如疲劳驾驶、身体状况有异常、车辆性能不正常等等。

所以最终要看调查结果,但总体来说,我认为这一事件之中,女司机有一定责任,只是以视频上的车距而言,公交车负有更主要的责任,这点是难辞其咎的!

3.21号凌晨,一名广州的年轻女子坐车被杀害,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新时期中国必须高筑公交铜墙铁壁。广州警方兵贵神速,与歹徒抢夺时间的四个日日夜夜反映了警方命案必破,以及运用大数据接警,出警的威力。

今年3月15日凌晨1时许,出租车司机谷某搭载一位女子谢某从天河区至荔湾区海北村。期间,谷某趁机抢走谢某手机,将其推下河涌并逃离现场。

3月17日14时许,荔湾警方接到某单位报警,称该单位员工谢某(女,25岁,广州人)自3月15日失联。

荔湾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全力查找谢某下落。

3月18日10时许,警方在荔湾区海北村一河涌内发现谢某尸体,遂迅速成立市区两级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经侦查,警方迅速锁定广州某出租车公司司机谷某(男,35岁,重庆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急联动,开展抓捕工作,8小时后在增城区将谷某抓获。

这一次全国观众有点服了,要知道,增城市距离荔湾区蛮远的,因为一个在广州东部,一个在广州西部。抓捕刑事命案犯没有大数据寸步难行。

3月21日广州警方发布警讯新闻。

目前,嫌疑人谷某已被荔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用出租车进行犯罪活动是中国刑事犯罪在某些领域防不胜防的薄弱环节。

中国目前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很久以来全国鲜有乘客遇害,大家的目光一直紧盯滴滴打车,以致案发后疯传是滴滴干的好事。

从这里我们不难可以看出,大家对有些出租司机几乎处于零防范。

在此,我们应该在出租,滴滴,公交出行顶层设计上痛下重金,设下关卡,保护出租司机,承租人,公交安全,齐头并进,坚决防范命案刑事案件发生,说白了车子一响,大数据要紧跟。

第二,这一类的犯罪具有很强的犯罪故意,除了刑罚以外,必须在附带民事赔偿上让其赔得伤筋动骨。既使在阴间也要让他长记性。

第三承担零点运行人力的各种车辆应该具有特别智能灯具警示。总之为了中国更平安,必须进一步保证每一位公民出行的安全。

本文谨代表个人观点,于其它机构无涉。


对这位遇害女子深感痛惜!🙏报道说还是一位在法院工作的女子。我们总是说,一个单身的女士半夜里尽量不要外出,现今社会还没有达到那种歌舞升平的安全境地。犯罪嫌疑人虽然在人群处于少数,可他一旦施暴对于被害人就是灭顶之灾!报道说,这个凶手还是一个正规出租司机,不是广州本地人,仅仅是为了一部司空见惯的手机,就加害于这位女子,真是让人唏嘘。开你的出租车,老实本分的挣钱讨生活,有那么难吧?人家女子的父母会因这事儿怎么活下去。一条鲜活的生命之花啊,刚开始绽放,就这样的悲惨的凋谢了,真是凄惨。对这个凶手一定要严恁,绝不能姑息,以不屈枉这不幸死者的在天之灵。在叮嘱一下,年轻的女性夜晚再不能一人出行,最起码也要结伴而行啊!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惨无人道 事情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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