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千元吃火锅吃出蟑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千元吃火锅吃出蟑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宁波:蘸料吃出蟑螂火锅店不愿免单被告上法庭,女子获十倍赔偿, 你怎么看?
您好。谢谢邀请。
宁波这个火锅店牛啊,既不懂法,也不懂人心,自找苦吃,应该吸取教训!
本来么,蘸料吃出蟑螂,说明你店里食品卫生不达标,食品管理有问题,你还不赶快采取措施平息食客火气,还想敷衍过去?
慢说是权利意识很强的食客,就是一般普通人,甚至你店主自己,在蘸料里吃出蟑螂,你不恶心么?你不来气么?你不想发发火么?
你居然什么措施没有,那就必让食客更来气,不告你才怪呢!
国家对食品安全卫生抓得很紧、管得很严、惩罚得很重,任何一个商家胆敢不重视食品安全卫生,这个商家就必定要吃官司、受处罚。
这不,火锅店不愿免单,不愿赔礼,结果被食客告上法庭,将要十倍赔偿食客。也就是说,如果那顿火锅价格500元,你就要赔偿食客5000元!
这不是食客刁钻,更不是食客狮子大开口,而是《食品安全法》有明文规定。
你开火锅店,对与你生意性命攸关的《食品安全法》完全不了解,那你被罚,就是咎由自取。
附:《食品安全法》之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个是属于体验式店铺消费情境中不圆满的一种!
消费情境我把它归纳为4种:之一种是一家较真的店遇上一个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圆满;第二种是一家较真的店遇上一个不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圆满;第三种是一家不较真的店遇上一个不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还是圆满;第四种是一家不较真的店遇上一个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就是不圆满了。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火锅店和诉讼女子的关系。火锅店的不较真体现在两个方面:之一卫生状况把关不严,从而让蟑螂有机可趁;第二火锅店缺乏危机公关意识,没有及时的进行消费补偿,从而导致被诉。这位女子消费者的较真同样体现在两个方面:之一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店家沟通并要求免单;第二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将其诉至法庭,最终获得十倍赔偿。
从这个消费情境中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维度方面的提示:
- 店 家:加 *** 生自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危机公关意识
- 消费者:加强 *** 意识,倒逼服务行业整体服务环境的改善与提升
吃饭吃出蟑螂,如何 *** 不算过分?
吃饭吃出蟑螂,可以使用以下 *** *** :
1、一旦发现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立马二话不说,马上拿起手机把异物来个近距离特写,然后再把店面环境也拍进去,多拍几张都没事,尽量把店面的名字、商标都拍到镜头里面。
2、一定保留好现场餐具的证据,不要让店家倒掉或者换掉。
3、把手机的录音功能打开,然后把店面负责人叫过来,注意是叫负责人,叫服务员是下不了决定的,先让他们给出合理解释,并且让他们主动托出赔偿方案。 这里需要先了解可能出现三种情况:
之一种,饭菜没吃过的,那么店家一般会提出给顾客换过一盘新的;
第二种,是已经吃过的,那么会提供打折处理,一般是8折左右;
第三种,不管吃过没吃过,店家方面不承认异物是他们的,拒绝作出任何处理,并且表现出怀疑是自己放进去的异物,这种情况直接进入第5步。
4、按照《食品安全法》,在餐馆吃到不洁食物是可以获得10倍的赔偿,但是规定归规定,一般要求店家赔偿10倍的菜价很难,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费用是合理的,并且可以要求保证身体出现状况让店家承当责任。
5、首先需要和店家严正声明,如果对方不提供具体解决方案,那么将采取 *** 行动,马上投诉到消费者委员会和卫生监督所。如果店家仍然不屑一顾,那么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委员会 *** (12315)进行投诉和要求派人过来取证。
6、当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后,把证据资料提供给取证人员,并且告知真实情况,这时候即使店家想不作为也没法子了,必须给你提供合理赔偿和道歉,并且卫生部门将按照卫生法第九条之一款和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罚甚至停业。
提示:
食品卫生法: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里有蟑螂,商家应该怎么赔偿?
食品安全法之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女子3元钱买粥索要2千元赔偿,声称粥里有蟑螂腿打开才知道,你支持吗?
不支持赔偿,评论之前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洛阳黄女士在街边便民早餐摊买了一杯粥,当天晚上她带回家才喝,早晨拉肚子意识到粥有问题,她发现粥内和吸管里有蟑螂腿,于是带着记者找到摊主索赔2000元。
摊主说当天粥全卖完了,没发现任何问题,这是阳光早餐工程,卫生都是有保障的。
黄女士声称因为食品卫生问题拉肚子,正常情况下早晨买的粥当时就喝了,晚上才喝不排除粥凉了才拉肚子。
粥里发现蟑螂腿更是蹊跷,同一批次其他人都没吃出问题,只有黄女士一罐有,而且粥经过高温煮,发现蟑螂残肢概率不高。
退一步讲,黄女士时隔一天才带粥来找摊主,她怎么证明不是蟑螂自己爬进去或者她自己放进去呢?
之所以提出众多质疑,原因在于买一杯3元钱粥却张口索赔2000元事件本身不正常,即使事情属实,法律规定上限赔偿也只有1000元,黄女士又找记者又咨询律师,提出这么高索赔,目的显然不纯。
摊主小本经营,一杯粥挣不了多少钱,所以不能随意妥协和解,否则会助长不正之风。
我遇到过一次。
明显的敲诈。
那时候在正新鸡排上班。有一个顾客买了一杯奶茶,我们的奶茶是奶茶粉冲的,盒子都盖的好好的,绝对不可能有虫子。
但是当时的男顾客,喝了一口就说有虫子,我要打开看,他直接拿着奶茶扔店里来了,奶茶杯破了,奶茶洒一地,什么都看不到。
还嚷嚷着让我赔200块钱。
我就直接说了:“”捉贼拿脏,捉奸拿双,虫子我没看到,你说有就有吗?有你为什么不给我看?既然没给我看到,那我当然不承认,赔钱更不可能。”
顾客可能是看我比较坚定,闹了一会儿,说可以不赔钱,但是要退钱给他。所以我也就只退了他一杯奶茶钱而已。
同样的事,事情在我这里出了我就认。但是你这都过了一夜了,我怎么知道你那蟑螂腿哪来的?是自己爬进去的,还是被你扔出去的,都有可能。
所以我个人觉得不要赔。
谢谢邀请,3元买粥所要2000赔偿是有点过分了,小本生意也不容易,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有些人是为了一口气而不是一碗粥。
我们在外面经常吃早餐有时候也会碰到粥里有头发之类的,我们也没索要赔偿,而是老板会重新来一份,几块钱的粥没必要小题大做,人家做小本生意也赚不了多少。
有时候可能顾客发现早餐粥里有东西,反应给老板,有些老板比较会做人做事,就很客气顾客也就算了,有些老板不给你解决问题还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人家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一口气,才向你索赔也能理解。
话有说回来了,做生意就是为别人服务,人家有问题你耐心帮人解决态度好谁愿意跟你搞事,有些事可大可小,就看你怎么做。
首先错的肯定是商家,如果卫生做的够好够细致就不会出现蟑螂腿,正是有了蟑螂腿才会出现顾客索赔的事。商家必须道歉并更换一份甚至是退款给顾客。至于顾客索要两千元的赔偿就显得有点无理取闹了。一份粥值多少钱,就算一份30元,三倍赔偿你也就90元,而且这种高额索赔也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闹到消协去人家最多也就是调解,因为商家不是卖假冒伪劣产品,工商也无法处罚。除非你是吃了蟑螂发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后确认是因为这个原因造成的才可以索赔,如果商家不同意再走司法程序,索要回您的各项损失。问题是仅仅是看到,并没有食用,所以这样就直接索赔2000元就很霸道也是无理取闹了。我也好几次在外面吃饭看到盘子里有苍蝇,而且是快吃完了才发现,当时就感觉一阵反胃,但是也没向商家索赔,毕竟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多多理解吧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千元吃火锅吃出蟑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千元吃火锅吃出蟑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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