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旁发现男尸怎么办_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碰到过哪些奇闻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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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碰到过哪些奇闻异事?

说个真事,有一年去青岛出差,事情一切顺利,坐当天下午的动车回济南,说来也怪,那天动车人不多,一排车座,就我自己一人,同排隔着过道坐着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女人。

无聊中我就打开手机看着小说,眼睛的余光发现那对男女开始肆卿卿我我的,男的搂着女的,有说有笑。没过一会儿,就听到了啧啧的声音,扭头一看俩人已经亲吻在一起。如此场面,让我感觉略微尴尬,就把头转向窗外,夜色渐渐黑了起来,车窗倒影出车厢内的情况。女人趴在了男人腿上,男人用外套把女人整个上半身盖住了。。。。

没有多久,两人坐好了,俩人聊起天来,说明天要办的工作上的事,我基本了解了,这是俩人一个单位上的。夫妻俩能在一个单位上班真是比较幸运。万万没想到,女的来了个 *** ,竟然是她老公打来的。听了个大概,就是说出差在外注意别喝酒保护好自己(女的回答说:有领导在,她没有喝酒的机会,领导挺照顾自己的)。我这才明白,这俩人不是夫妻,也不是情侣,是上下级关系。在女人接老公 *** 时,男人手一直不老实。你们能想象那画面吗?突然同情 *** 那头的男人。

因为车厢人不多,我另换了个位置坐下。远离了一个让人厌恶的画面。

80年代在公交车上,夏天人很多,卖票的是个大姑娘,很漂亮,一个小伙在她后边挨的很紧,感觉那姑娘还使劲靠往后,车就这么的晃,大姑娘使劲靠,小伙子往前挤,就这样走了一路,那时候我还小,一直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只是想骂那个小伙子,流氓!现在老了想明白了,其实那俩都是流氓[呲牙][呲牙][呲牙]

发生在2010年的事,那时我还是一名学生。

记忆中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大约是晚上8、9点多,我从广州的中山八路上了一辆公交车回广东实验中学。

我放眼望去,车上的座位几乎坐满了人,唯见最后排靠右边车窗处还有两个座位。我不由得暗自窃喜,这可是我最喜欢的座位。我平时极少坐公交车,因为我在学校住宿,一般星期五晚上才会回家,星期天下午或晚上回学校,一般都是爸爸妈妈开车送我,但今晚恰好有事,只能自己独自回校了。本想坐出租车的,但等了几辆出租车都是有人坐的,就想着干脆坐公交算了,我见一辆去天河的公交车人不多,就上了车。

话说车行驶到在中山七路中山六路站后,断断续续上了十多个乘客,通道里站了十多个乘客,我身边的空位也坐了人。

我坐在座位上,用耳机听着歌,时不时看一看车内乘客,以及外面什么情况,看有没有到站。

突然,我发现前方靠车门处,有一个穿着拖鞋,目光四处游离的男人,那种飘浮不定的眼神看起来像是个小偷。只见他走到一位穿着连衣裙的年轻女生背后,停留了大概一分钟。这个男人左描右看,也许是以为没人注意他,只见他把整个身子紧紧地贴住那位女生。

我暗暗替这位女生着急,但又不敢大声提醒她,我朝车内的男生看去,希望他们有人能挺身而出,来个英雄救美。

就在这时,我听见“哎哟”一声,只见那个男人蹲下身子去抚摸他自己的脚,紧接着听见那位女生指着他大骂“色狼”。原来这位女生在被这头色狼骚扰时,勇敢的进行了反击,用高跟鞋狠狠的踩了色狼一脚。

这时车己到了中山五路站,车门一开,这头色狼顾不上疼痛,飞也似的跑下车逃往广卫路方向,那位女生随即也下了车,她没有去追,只见她拿起手机打报警 *** ,后来有没有抓到色狼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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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诚邀

八八年过完春节坐长途客车去肥城电厂上班,一个漂亮的女人紧紧地贴近我身体。

由于刚刚过完春节,上班的人特别多,车上也比较拥挤。正好站的位置在车门口,上下车的人拥挤不堪。即便这样,能乘上这趟客车也是万幸。

客车在各个站点不断停留,年轻女人始终靠近我。最主要的是她的花围巾搭在我的前胸,绒毛扫得让人心神荡漾。但是人多又不能挪动位置,只好就站着,任凭她靠在我的后背上。

车刚刚过去宁阳县城,突然感觉一只手在我前胸挪动,知道身后就是那位美貌的女人。本来认为她无意把手搭在肩上,所以也没在意。

不一会客车驶到一个站点,女人和其他几个人就要下车,女人的围巾也离开我的前胸。我低头一看,军装上衣口袋扣子竟然开了。女人似乎有点心虚,连忙说不是她干的,慌慌张张的几个人下了车。

我连忙一摸口袋,口袋里面空空如也,二十多块钱神奇的全部消失。这可是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回到单位只能向同事借钱,但是被偷这事又不能讲出来,害怕车上的乘客笑话。

后来仔细一想,原来女人就是想利用围巾遮挡住口袋,方便下手行窃。旁边故意拥挤的人肯定是她的同伴,用来分散别人的注意力。

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坐车彻底离开门口,避免再深受其害。如今想想那些人的伎俩其实并不高明,只是利用人类的善良心,没有想到会利用这种手段实施盗窃。大家遇到过这样的事吗?欢迎留言评论。

1.某日,乘坐公交回家。车上人多,上下稍有些挤。快到肿瘤医院站的时候,车上售票员高喊:“肿瘤有没有”?车上好几个人忙不迭地回答:“有,有,有”。

2.上世纪九十年代某日,在兰州市东岗镇等公交车。当时私营中巴管理比较混乱,只见两辆中巴车售票员为了拉客,一方强拉硬拽将一位孤身小姑娘拉上车,另一方则抢走姑娘的手提包放到己方车上。害得小姑娘哭天抹泪,车没坐成,好不容易要回自己的手提包走了。没一分钟,车站对面饭馆出来一名40岁左右男子,径直向中巴车走来。两名售票员又故伎重演,冲上去一人拽住一条胳膊风别往自己车上拉。男子稍稍镇定了一下,双眼一瞪,大喝一声:“滚!”。两小子吓了一跳,赶快松手。紧接着跟随男子从饭馆里冲出四五个彪形大汉高喊:“啥情况?怎么了?”两售票元见势不妙,兔子一般逃回车上,大气不敢出一口。老话怎么说着来:“恶人还须恶人磨。”

3.前几年,在广东惠州等车。一辆大巴女售票员不停高喊:“陈江,陈江,陈江走不走?”她看我有坐车的意思随即问我:“上不上?上不上?”答曰:“不上。”又问:“不上你看什么看?”某顺口答到:“你这什么车啊?看一眼就非得上啊?”

你同意判处河南公交车挤死女司机的公交车司机死刑吗?

死刑不至于,但故意杀人罪,十年二十年,还是有必要的。

从当时的视频来看,这个公交车把女司机挤死,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公交站旁发现男尸怎么办_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碰到过哪些奇闻异事?


1、痛恨女司机随意街头停车,所以,故意开上去别死。

2、痛恨路中央随意停车,想吓唬她,想去别她一下,没想到,把人别死了。

3、本想吓唬。想到有一定距离,不会把人别死,因此,开过去,没想到太过于自信,没有掌握好距离,把人挤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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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车分神。觉得这个地方比较宽敞,也跑了很多年,对占线路比较熟悉,所以,这个车行驶在宽敞的路上时,根本就没看路,导致把人别死。

从目前公交公司的回应来看,排除疲劳驾驶和危险 *** 驾驶,因此,故意杀人可能性比较大,即便有他的自信、吓唬,以及侥幸心理作怪,没有主观要将对方杀死的心态,也为故意杀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他的行为不是恶贯满盈,且有盲目自信导致的过失杀人情节,我觉得判处10年到20年,比较合适。

谢邀!(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被邀请回答)

既然问到了,我就简单说下。

按照题主的想法,希望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并且判处死刑。

但我觉得,你会失望,事以愿违。

首先,女司机100%违章在先,如果只是简单事故全责没有问题。

其次,要参考司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故意想致人死亡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司机表示自己“疏于观察”那就是交通肇事罪,甚至如果有合理解释肇事罪都不一定能够量刑。因为公交司机只是一句“车体宽,没判断好距离”就可以搪塞过去。

如果仅仅按照交通法规来说,公交车最多承担一半责任,甚至更少。

当然法律会参考道德,也就是公序良俗不得违背。明显的公交车司机有“故意倾向”,而且网民现在大多数义愤填膺,所以在量刑阶段肯定会考虑。

因为我手中要素不足,所以我个人认为,法官会有两种可能:

1.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量刑,无论是公交车“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都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2.以“间接故意杀人罪”来量刑,就行为人主观意愿和行为属于放任,明知可能会引发他人死亡结果,并没有避免,听之任之。这样的量刑标准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无期、死刑。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不作为致人死亡”,这种裁定也是根据公交车司机的主观意图来判断,最后还是会归结到“故意杀人”或者“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杀人”里面去。

综上,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综合来看死刑标准过重,因为女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在先,公交车司机“不作为”(或故意)在后。只要公交车司机在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图,没有其他恶劣行为(如逃逸、掩埋脱离尸体等),最多也就是十年有期,这还是为平民愤的情况下从重来裁定的。

以上是我的愚见,如有不对,欢迎指出。

既然问到我了,那就说几句。现在的咨询很发达,很发达,于是在人们目不暇接铺天盖地的信息中,无论好坏都有人慷慨激昂地点评,可问题恰恰总是出在大家一拥而上的瞬间。

听说那个明星出了丑闻,许多人激动得像是丢了一件宝贝;听说一点负面社会新闻,就愤怒得像是谁抢了他(她)的钱包;看到一些似是而非的传言就误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可问题是,更多时候你身上还有那么多的烂摊子尚未收拾,居然还有闲心去操明星的家长里短;你连自己生活里的好人和坏人都分不清,居然敢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骂别人禽兽不如;你连一则新闻的信息源出处都还没看清楚就急着用它去指导人生。

没有判断力的人,就像是灵魂空洞的提线木偶,就像是一只被鱼钩钩住的鱼🐠会轻易 *** 纵,轻易被感动,轻易被蛊惑。这样人的情绪比理智跑得快,嘴巴比脑子动得勤。所以他们纵然是活得一头雾水,却还能对别人的人生满是意见。你不妨扪心自问一下:你到底是在主持正义,还是在满足八卦心理?你到底是因为真像不合你胃口,所以视而不见;还是因为你只想宣泄情绪,所以无所谓真相。

想提醒大家,在信息爆炸的年代,谎言与谣言齐飞,若是缺少主见和思辨能力,脸和会被真相打成猪肝班的紫色。因此,时下科学的态度应该是:你可以什么都听,但不要什么都信并到处誓言旦旦;你可以随心所欲,但不可无良地随波逐流。直到你内心再强大一点,就不会听风就是雨;直到你知道的事实再多一点,就不会人云亦云。脑子啊,是日用品别把它当成装饰品了!

谢邀

我不是法官,不是交警,也距离现场很远,没有权利对这公交车司机的行为做任何判断或者是判决,这是其一;

其二,公交司机的行为确实令人难以理解,为何视频中两车距离那么远,但公交司机既不避让也不刹车,而是向右侧女司机所在方向打方向,这是非常反常的举动;

其三,造成这种反常行为的可能,包括了主观故意,如果真是如此,等同于谋杀,性质极为恶劣,判死刑也实属应该,但也有其他可能非主观原因,比如疲劳驾驶、身体状况有异常、车辆性能不正常等等。

所以最终要看调查结果,但总体来说,我认为这一事件之中,女司机有一定责任,只是以视频上的车距而言,公交车负有更主要的责任,这点是难辞其咎的!

杭州杀妻案的许某某被爆料是杭州地铁的员工,这对公司有影响吗?

杭州失踪女一案结案后,许某某所在公司就引发了部分网友的关注。

网传杭州杀妻案许某某系杭州地铁集团司机,这是真的吗?

新京报报道,杭州地铁官方回应称:确有此人,但属劳务派遣司机。

说句实话,许某某行凶,与他的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我们不能因为他做了坏事就怪他的公司。

他的公司也回应,许某某工作表现没有异常,并且 *** 过程合规,目前正配合警方调查。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对许某某还是略有了解的,他特别善于伪装,甚至连自己都能骗了,更何况 *** 他的公司呢?

通过这件事,给了我们公司如下几点启示或提醒:

一、公司在 *** 员工时,尤其是司机,一定要高度重视。

司机这个工种,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比如前段时间,贵州公交车坠湖一案,就因为司机有问题,才导致悲剧发生。

所以公司在 *** 员工时,不仅仅要看司机 *** 时的表现,还要继续观察司机平时工作的表现。

【1】关注司机的性格特点及脾气;

脾气暴躁,性格怪异的人,不适合当司机。

【2】家庭矛盾大的司机,公司要多去关注他。

【3】欠债多的司机,要多加留意。

【4】有犯罪前科的人当司机,要谨慎使用或不使用,这要根据各公司的情况而定。

二、公司在 *** 劳务派遣工时,也要注重审核与管理,同时督促劳务派遣公司做好人员质量把关工作。

劳务派遣对用人单位而言,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费用,甚至会减少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工,虽然人不属于用人单位,但却是在用人单位直接上班的,所以还是要注重审核与管理。

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录用的,公司也要督促劳务派遣公司做好管理工作。

倘若只为了降低成本,就什么人都用,岂不是增加了安全隐患?

结束语

杭州失踪女一案,的确让人感到后怕!

许某某的公司受到关注,也很正常,但我们也不能因为员工犯罪就把责任完全推到公司头上,这也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老穆认为,这件事对公司没有多大影响……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我认为,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许某某是在工作期间作案、或者在单位的车辆上作案,肯定会有影响。想想吧,如果某地铁司机在地铁上杀了人,而且手段特别残忍,是什么后果?我估计,许多人都不敢坐地铁了。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许多女性更不敢去坐地铁。

比如前段时间,贵州某地公交车司机故意开车冲进湖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事件。当地的公交公司的业务及其信誊肯定会受到影响。

犯罪的人,包括犯了重大罪行的人,各行各业都出过。我从事检察工作近三十年,仔细回想一下,发现没有哪个行业、哪个系统的人从来没有犯过罪。

从人的层次上来说,从乞丐到高官,都出过罪犯。要说高官们有点贪污受贿的问题,还可以理解,可是有些省部级高官,也会去杀人,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曾经当过公安厅厅长、后来又担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的赵某某,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拿着手枪,追杀昔日的情妇,大概愤怒已经冲昏了头脑,作案手段特别低劣,一点科技含量都没有,根本不像一个长期从事过公安工作的人。

如果某个单位、某个系统、某个行业犯罪率很高,那不光是影响这个单位、系统、行业的问题,就很值得研究了。国家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反思,为什么犯罪率这么高,是人的素质问题还是制度设计有问题,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犯罪是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现象。人类社会上,好像没有哪个国家彻底消灭过犯罪。在很长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社会都不会杜绝犯罪现象的产生。

一个社会治理体系的健全与否,能够影响犯罪率的高低。法治健全、经济发达、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犯罪率肯定会低一点。

我科普一下,在我曾经供职的单位,关于刑满释人员就有几十位。

其中一位有精神病证,杀人后被强制治疗,出来后,正常上班;

还有一位李姓的司机,杀人案,入狱十几年后出狱,托人后上班。对于单位,没有任何影响。

杭州案件中的许某某,属于地铁集团的司机,是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地铁集团正式员工。

对于许某某等劳务派遣工的管理,由地铁集团和劳务公司共同进行。许某某在本案之前,没有案底,符合相关的聘用规定。

对此,这件事情与地铁集团和劳务公司没有关系,谁也不能预见一个人会犯罪。

现在企业招工的安全要求

1、现在的企业招工,合同工还是派遣工,重要的一项就是开无劣迹证明,证明此人没有犯罪史。

2、企业员工到重要工作岗位时,要调查其精神状态,有无影响心情的事情和人,防止因为个人行为危害到企业的安全。

3、在员工入职后,首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品德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4、在司机的岗位上,选人用人是之一位的。心理素质是之一位的。手里把的方向盘,车里装着货物,车里拉着人,不管是撞别人,还是带着别人一起撞,都是对社会的一大伤害。司机开车撞人造成群死群伤的每年几起,教训惨痛。

地铁公司执行了招工制度,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地没有漏洞

1、在地铁公司的员工序列中,正式工要严格挑选,劳务派遣工也要严格挑选,不能因为是派遣工就放松了对人员的考核。

2、企业在人员招录方面要严进宽出,咱不说查个底掉吧,也不能开几张证明就能顺利入职,留下了安全隐患。

3、重要岗位地点的员工,内部安排时需要慎重慎重,绝不能落在不放心的员工身上,一旦出事,后果严重。

这次的许某某是杀了自家人,对地铁集团来说,少了一名劳务派遣的司机,对整个集团的运作没有影响。他们配合调查,就是看看许某某的表现以及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这都是小事情,按部就班地进行就可以了。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点击右上角关注和跟帖留言,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目前来说影响不大,至于非要说影响,那么现在看来是心理层面上的,毕竟谁做地铁都不愿意想到这辆地铁曾经是一个“恶魔”在开,想一想就后背发凉;

现在回头想想许某幸亏没作出在工作岗位上报复无辜他人的事情,都说许某是为了儿子的婚房而杀妻,还有的说是因为炒股赔了160万而心理扭曲,假设这种报复一旦出现在工作岗位中,自己驾驶者地铁作出一些异常的举动来,那后果真的不可设想,遭殃的人、无辜丧命的人将更多,想想上个月贵州安顺某公交车司机故意将公交车开进河里,造成21人死亡的悲剧就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了。

许某为派遣制地铁司机

目前有传言说许某非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而是杭州的地铁司机;

关于此事,杭州地铁集团进行了说明,承认确有此人,但属劳务派遣司机;

而且许某某工作表现没有异常,并且 *** 过程合规,目前地铁集团正配合警方调查。

【1】用人单位一定要把好人员审核关,尤其是涉及安保类、公共出行司机岗位的工作;

有些用人岗位一定要把好员工的筛查,特别是一些事关公共出行安全、学校等场所安保的工作;

必要的时候可以请求心理专家参与 *** ,提出参考意见,这些岗位真的马虎不得;

另外,用人单位也要适当的关心员工,给于一定的生活上的关怀,切实做好心理疏导;

【2】虽然许某为派遣制,但是其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次未酿成重大责任事故已经万幸了,虽然杭州地铁集团说许某是派遣制,但是其工作的岗位与正式员工的工作有什么区别呢?不一样是握着方向盘,拉着一群乘客吗?

所以不用刻意强调“派遣制”,也不要把 *** 筛选的责任推给派遣公司;

既然是在你们公司的岗位上工作,就有随时监督、考核、心理疏导的责任。

希望各用人单位以此为戒吧!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未尽事宜,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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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交站旁发现男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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