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员医疗保险申请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职员医疗保险申请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医保证如何办理?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医保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报销范围有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大病,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到10000元补偿65%,10001到18000元补偿70%。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1】申报人填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
【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即可现场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4】若无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则需填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患规定的病种且经医疗专家组审核,符合鉴定标准条件的,可申请办理《
特殊疾病
门诊医疗证》。
提交材料:
①办证需提供:本人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检查、
化验结果
等材料,两张一寸照片。
②
报销费用
时:提供《
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疾病
门诊医疗证》复印件、发票、本式三联处方;《
特殊疾病
门诊等医疗费用单位汇总表》、《个人医疗费汇总表》。
办理程序:个人填写《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并附携带材料,由单位汇总报送区医保处,统一
组织体检
。经医疗专家组审核且符合标准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给《
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本人确定一所综合或
专科医院
作为个人的
定点医院
,一年内不得变更。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每年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处审核一次,患确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在一个统筹年度内,扣一次起付钱后,剩余部分按规定比例报销。异地居住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半年结算一次,参保患者将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医保处结算。
哪些患者可申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
一、城镇职工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1、肾衰竭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4、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5、糖尿病伴并发症; 6、肺原性心脏病; 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8、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11、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需长期药物治疗者);12、支气管哮喘;13、重症帕金森氏病;14、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源性心脏病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15、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16、癫痫;17、精神分裂症;18、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申报程序:
1、凡符合规定病种和条件的参保人员,须填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申请表》,并附本人3个月内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病历、诊断证明、诊断依据等)。
2、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统一的疾病临床指征标准审核,必要时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鉴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在本人医疗保险证上注明所患疾病和执行时间,加盖印章。
城镇居民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1、肾衰竭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4、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5、血友病。
个人医保转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医保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需要材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由本人或单位携带材料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①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②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省外转移的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
2、参保人员的医保证卡(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员的身份证;
4、代办的另提供代办人员的身份证。
医疗保险流程
1.申请人到医保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询信息;
3.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申请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函联系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等待接收相关材料及个账资金;
如何去社保局办重病卡?
一、大病卡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精神病患者必须提供市精神卫生中心或者重医附一院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本人不能参加鉴定的,由所在街道、学校在申请表上证明、经区居民医保中心批准后,可由亲属将申请人资料报鉴定机构鉴定。
2、鉴定好后,参保人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中国人民社会保障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大病卡办理。
二、办理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或社保卡(有照片)。
2、《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一、大病卡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需符合相关险种规定大病登记范围的:化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职员医疗保险申请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员医疗保险申请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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