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4月6日,太原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为方便办事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业务,该市医保中心增加网上申报模块,积极完善“医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诸多建设环节。自4月1日起,对于新申办市直医保协议单位的医药机构,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承诺准入。
即日起,太原市六城区、四县(市)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不含健康体检机构)可随时进行网上申报,太原市医保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网上受理审评、评估备案。初拟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需要提醒的是,已纳入山西省省直医保协议服务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不需另行申报,可直接与太原市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对接信息系统,纳入协议服务范围。
“倡导网上办理既是疫情防控所需,也是引领新时代、新风尚所需。申报由线下‘面对面’服务改为线上‘键对键’受理,为医药机构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太原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太原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相关医药机构应遵循真实申报、信守承诺原则。医保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报信息、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医药机构,将取消本次定点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
小贴士
如何申报看这里
医药机构可通过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官网(http://ybzx.taiyuan.gov.cn/),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医药机构—网上申报”。进入“网上申报”页面后,下载相关填报资料,填报盖章后通过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文件,并在“网上申报”模块进行上传。
首次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需要用手机号注册个人用户并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使用相关功能。特别注意的是,个人用户必须在太原市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才可进行实名认证。
新定点的医药机构自接到通知20个工作日内,须与太原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办理医保信息联网备案手续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未行办理的定点医药机构视同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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