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为了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我国劳动部门对于女职工适用的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具体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所有的女性职工。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
4、普法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4年最新有产假为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的,42天假;还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需要用人单位安排。
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普法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4年最新有产假为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的,42天假;还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需要用人单位安排。
2、之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3、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4、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5、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孕期保护和孕期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6、女职工 劳动保护的规定包括: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保护;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多少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
2、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5、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更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202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年河北省产假158天。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女职工的产假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女职工产假为98天,外加15天产前假期。
4、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枣孙掘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派备。
5、那么每多生育1个婴儿,会增加15天产假。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6、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普法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4年最新有产假为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流产假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的,42天假;还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需要用人单位安排。
女职工在劳动中,特别规定有: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工作,以及第四级劳动强度工作;处于经期女职工,不得从事低温、冷水高处作业,另外第三极劳动强度工作也不得从事。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特别规定,也针对女职工实行。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 合同的终止 ,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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