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内容

chkek 社保知识 12

革命烈士家属的待遇

1、烈士家属待遇是怎样的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法律规定:《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

2、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

3、烈士家属享有哪些特别待遇 一次性抚恤金。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4、法律主观: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

哪些行为可以追加为烈士

1、(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2、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重大贡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并在重大事件中或在保卫国家、人民利益中献出自己生命的人。这类人员通常需要经过广泛的公众认可和公示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以证明他们确实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了重大贡献。

3、(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4、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5、因为打击违法犯罪执行国家任务时牺牲的,因为救灾抗疫等牺牲的,因为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牺牲的,因为拯救其他公民的生命而牺牲的等都可以评为烈士。

申报烈士的条件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革命烈士。

评为烈士的基本条件: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之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 *** 总政治部批准。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补发《烈士证明书》的范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 *** 登记。

革命烈士有什么待遇?

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一次性抚恤金 标准为8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只有子女可以享受烈属的待遇。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待遇?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待遇一:生活补助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 *** 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条例解释

1、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所说的“壮烈牺牲”,是指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勇于献身,给人民群众树立了堪为学习榜样的,都可批准为革命烈士。

2、法律分析: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之一条:本条例第二条所说的“我国人民”,包括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

3、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并依法享受下列待遇(民政部负责解释): 一次性抚恤金。

标签: 褒扬 烈士 条例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