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人:
为创新服务举措,优化缴费模式,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进行优化升级,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多元化缴费渠道。现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征期
由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切换导致个别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不能及时缴费,为此征期延长至2024年1月20日。
二、优化升级后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为适应广大缴费人多样化的缴费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提供以下缴费方式,供缴费人任意选择使用:
(一)签约扣款方式
原使用银行签约扣款方式的,签约扣款方式保持不变。
特殊提示事项:
1.2024年1月-3月期间,签约扣款时间预计在每月15日-25日之间,建议缴费人于每月15日前将应缴纳的医保费足额存入缴费卡内,签约扣款时间固定后另行通知。
2.原使用银行签约扣款方式的缴费人同样支持其他缴费方式,如发现签约扣款不成功等特殊情况,建议您选择其他缴费方式办理,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3.2024年批量扣款时,若缴费人未主动通过经办银行、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化缴费渠道更改缴费档次的,将按上一个缴费属期的缴费档次作为本年默认缴费档次,并据此执行批量扣款。
(二)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于2024年1月1日0时起对外提供服务。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三)沈阳市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
沈阳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于2024年1月4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四) *** 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于2024年1月5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五)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除辽沈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个别业务外,全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于2024年1月5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三、已缴费查询和票据证明开具
2024年1月1日起,已缴费信息可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税务大厅查询,并通过上述渠道取得缴费票据。
四、注意事项
(一)缴纳属期为2024年1月1日之前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人需先到医保中心窗口确认缴费信息后再缴费;
(二)参保、缴费标准等具体经办事宜请详询各区、县(市)医保部门,缴费方式请详询各区、县(市)税务部门;
(三)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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