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chkek 监管动态 15

二级伤残工伤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所产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那么,哪些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除了医疗、康复等常规项目外,还将享受以下待遇。

哪些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三是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按照生活自理程度三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哪些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五是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含住院期间以及医嘱休息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实践中,一般按120元/天。

哪些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四川省现行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天,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异地就医的,途中伙食费包干标准为6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不重复享受),报销最长天数不超过3天。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哪些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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