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还没有缴纳2024年度医保费的,别忘了在3月31日前缴费参保,否则将影响待遇享受。
3月1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仍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在2024年3月31日前缴费的,缴费成功后享受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4月1日(含)以后缴费成功的缴费人,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缴费参保人员生病,符合医保目录的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门诊待遇,每年统筹支付上限300元(村卫生室500元),单次限5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不低于70%,限在首诊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待遇,视不同病种每年统筹支付限额不等,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不低于70%。住院待遇,报销上不封顶,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生育医疗待遇,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长期护理待遇,重度失能6月以上,认定后可享受长期护理待遇。根据护理方式和失能等级每月待遇标准为1291元—1728元。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手机App、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参保登记,也可在新疆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xjylbz.cn)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或者到居住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非首次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部分支持社保缴费的商业银行手机App等进行在线缴费。也可到参保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通过刷卡或扫码缴费,或就近前往任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刷卡缴费。(记者史传芝)
来源:掌上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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