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合同的分类以下说法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的是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不同分类依据下,合同的分类类型及其特点,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2个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类别?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类别?
1、总价固定合同: ①固定总价合同; ②调值总价合同; ③固定工程量合同。2、单价合同: ①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②纯单价合同; ③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3、成本加酬金: ①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②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 ③成本加奖罚合同; ④更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更大酬金合同。
请问合同混同有哪些分类?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债权人于债务人系处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需要,法律规定它因混同而消灭,效果更佳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债权人继承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财产、企业合并、营业的概括承受等。在企业合并场合,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
特定承受,是指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或者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时,因而发生的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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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合同的分类以下说法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的是 合同 混同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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