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天津市特困救助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天津市特困救助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4个与天津市重度残疾人特困要求?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市重度残疾人特困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天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之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着重考虑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第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同期滁州市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及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综合进行。
第三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三档。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家在农村,生活以农业为主,且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2.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3.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且家庭经济收入偏低的;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遭受一定损失的;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双方下岗(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2.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4.家庭享受更低生活保障者;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困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2.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或其本人突遭不幸(如突发严重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家庭被当地 *** 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的;
5.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有经常吸烟或酗酒等不良习气者;
2.节假日经常自费外出旅游者;
3.无故在公寓外租房住宿者;
4.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自购高档电子产品者;
6.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7.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8.由于家庭建房、购房、经商、投资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第五条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设比例,根据每年实际情况,依据量化民主评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天津市困难职工申请标准?
一)凡具有天津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未实现就业,且无农村承包土地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更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人员。家庭成员指父母、未婚子女及离婚、丧偶子女(本人无未婚子女的)。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3.长期失业者: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近一年内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公共就业服务,但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4.刑满释放、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戒毒康复后一直未就业的人员。
天津市家庭困难学生标准?
补助标准: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按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天津市特困救助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天津市特困救助标准的4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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