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生育报销标准2018年 准生证办理地址影响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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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青岛异地生育报销标准2024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青岛异地生育报销标准2024年,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5个与准生证办理地址影响生育津贴吗?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准生证办理地址影响生育津贴吗?
  2. 山东生育险异城市可报销吗?
  3. 青岛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4. 大病异地报销政策?
  5. 青岛异地医保能报销吗?

准生证办理地址影响生育津贴吗?

本地人准生证办理地址为你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是外地人准生证办理地址是你的居住证地址所在地。准生证办理会影响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是由你社保缴纳地发放的,如果如果准生证办理地和社保缴纳不在同一个城市,可能会导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山东生育险异城市可报销吗?

可以,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报销的。异地生育,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咨询参保当地社保中心。(1)女职工携带资料提出报销申请。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一般是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

(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钱。

青岛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已开通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医疗费联网结算。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除住院费用报销以及慢特病患者报销以外,省内参保人员到青岛药店异地买药也可以直接持医保卡刷卡购药。目前门诊慢病和药店刷卡购药还是省内试点,2024年青岛将推进跨省结算的试点工作。

1、先垫付后报销。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

2、直接结算。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

3、线下备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

对于青岛市居民异地就医,可以通过网上报销或邮寄纸质材料报销。
1.青岛市实行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居民在外地就医时,可以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具有相应的医疗保险报销资格。
2.青岛市医保局提供了在线报销和邮寄纸质材料报销两种方式,方便居民及时申请报销。
另外,居民在就医前应该先了解目的地的医疗机构是否与青岛市医保定点机构有合作关系,以确定报销范围。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报销材料,例如原始发票、支付凭证等,以便于申请报销。

大病异地报销政策?

据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仍难以突破被保险人的户籍限制,因此被保险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保险。被保险人在异地工作或定居后,不能异地报销,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

如果参保者病情特别重大,的确需要转往异地的大型医院机构进行治疗的,那么参保患者可以在二级以上医院办理转院手续,持有相关证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备案,即可转往异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不过前提也要参保者满足大病条件。

而对于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异地就医医保系统无法结算,只能有参保者或其家属先垫付费用,然后把医疗费用的单据拿回所属社保局按大病报销。需要提醒的是,大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需降低10%报销比例,各地政策或有不同,

青岛异地医保能报销吗?

青岛异地医保能报销.

青岛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异地转诊、异地急诊、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大学生原籍治疗等6种情况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办理流程:青岛市参保人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可以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院同意后,直接在院端上传信息,审批同意后住院医疗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住院治疗。

办理流程:参保人在异地急诊住院的,通过青岛医保局官网或青岛人社APP上传急诊病历、入院记录,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属于急诊住院的,给予审批通过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实行联网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人员在异地居住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参保人报备异地安置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参保人报备异地长期居住的,应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参保人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

参保人可携带上述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通过青岛医保局官网、青岛人社APP办理。通过 *** 办理的,按照网上办理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办理成功后 *** 会有提示。异地就医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联网结算。

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职工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住院治疗和门诊大病治疗。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出具外出工作证明材料,通过医保“网办系统”报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异地就医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联网结算。

回户籍地治疗。本市各类参保人员因病需回户籍地住院治疗的,提供其原户籍地的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其医疗费用可纳入本市报销,并执行本市就医报销比例。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在原籍的门诊大病治疗。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青岛异地生育报销标准2024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青岛异地生育报销标准2024的5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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