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旅游无责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旅游无责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4个与参加旅行社坐火车旅游,在火车厕所晕倒,结果送医院抢救不及时死亡,旅行社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参加旅行社坐火车旅游,在火车厕所晕倒,结果送医院抢救不及时死亡,旅行社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出于好心,带邻居老头去钓鱼,因为发病去世,要赔偿吗?
- 给朋友送了份包吃住飞游,可不幸出了事故,我该负法律责任吗?
- 大学生在景区骑车意外身亡,家长索赔败诉,景区无责,怎么回事?
参加旅行社坐火车旅游,在火车厕所晕倒,结果送医院抢救不及时死亡,旅行社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都是全程保险的,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没有保险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旅行社要求旅游者买保险而旅游者本人拒绝买保险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旅行社忽略了为旅游者买保险,那么就由旅行社承担责任。
这样的事情比较难判断和区分,建议走司法程序,这样对双方都公平,个人有几点看法:
1、造成身体突 *** 况的原因和突发病时的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比如游客一直就有该病,在旅行中突发。
2、整个事件中是否有因旅行社的责任而造成的。
3、在报团时游客有没有真实告知其身体实际情况,旅行社有没有提前告知游客有风险。
4,所有的正规旅行社都会给游客买旅游意外险,还有旅行社责任险,游客本身都会得到一些赔付。
5、具体事情具体协商就行,要看实际情况。
以上是本人的看法,谢谢
谢谢邀请!这要看死亡原因和责任认定。
一、如果死亡原因是旅行社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则旅行社要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相应赔偿;
二、如果死亡原因与旅行社无关,则死亡游客家属只需走保险赔偿程序,旅行社要积极协助;
三、还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旅客在火车上意外死亡,可以凭车票依照有关规定向铁路运营方申请赔偿。
总之,重点是区分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之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判断事故或伤亡是否由旅行社过失引起的,如果不是,旅行社能承担的责任有限。其他就要看是否有私人保险能够覆盖事故责任。
出于好心,带邻居老头去钓鱼,因为发病去世,要赔偿吗?
这种事情很难说的,你是好心带他一起去钓鱼是开心的事情,不出事有鱼钓很开心,但是出了事情这要看对方家里人怎么讲了,讲道理的也就算了,不讲理你的麻烦更大,这事你心里压力也是比较大的,你出是好心但是结果往往不如人意。我也是钓鱼爱好者,但是我总是一个人出去,不带别人的如果有人要跟你去让他自己开车去。
遇到这种情况还真不好说。说说二十多年前我们邻居发生的真实事。
我也是钓鱼发烧友,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星期天(那时每周只休息一天),平时大家都忙于工作只有周日有时间约上几个钓友一起出去钓鱼,我的邻居又是叔叔辈的更是钓鱼发烧友,不仅周周钓鱼,平时工作不忙也利用换休去钓鱼,这天几个钓友相约一起外出钓鱼,我因有事没去,中午时分听到有人跑回来告诉邻居家属说快去医院你家孟师傅出事了死医院抢救,后来得知孟叔是因钓鱼时离高压线太近了,抬竿时鱼竿碰到了高压线所致,经抢救无效去世,享年五十一二岁,平时喜欢打蓝球身体非常好。家里一儿一女都参加工作了老伴也刚退休。家属和钓友朋友们帮忙处理了后事,家属及儿女们並没因此事告钓友们要求赔偿。
现在人们法律意识增强了,但总觉得缺少了人情味。遇见这情况家属要起诉追责你多少有点责任,如果遇到我说的上述家属,民不告官不究你就不用赔偿。
这要看情况。如果你知道老头年老体弱多病,应该预见到他经受不住路途劳累,风吹日晒,其家人不同意他跟你去钓鱼,而你仍然带他去了,你也许要负一定责任。
如果他不是太老,你不知道他有心脏病,无法预见到他外出有风险,并且你并不能因带他钓鱼而获得利益(比如,老头去鱼塘钓鱼自己付费,而你因此从鱼塘主那里得到好处),纯粹是好心助人。你应该没有责任。
更好去咨询律师。
这事整的真的很扫兴,本来高高兴兴的与邻居家的老头一起去钓鱼,可是他却突发急病去世了,看这倒霉点赶的!
不知道这个老头到底是多大岁数了,反正只要他是思维正常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的,你是带着他去钓鱼,但是你对他强拉硬拽了吗?没有吧?一切都是他自愿的跟着你,只要是这种情况,他去世了为什么能让你赔呢?这事儿也不能沾边就赖啊!
有些人不知道是怎么了,一个个老大不小了,出了什么事儿首先是想讹人,把自己的损失更大化的转嫁到别人身上,都是一些什么人哪?跟臭无赖有什么区别?
这事儿你没有什么过错,赔偿的事儿就免谈了,如果是与邻居家平时关系处的还不错的话,去帮忙张罗安排老头的后事还是应该的,因为毕竟是邻居嘛。
听到这事情让我一下子想起来一件往事,也是同小区的大家经常凑一去钓鱼,这一天和往常一样几个人找辆车去郊区钓鱼。记得七八月份最热的时候,几个人到了郊外钓鱼地点,分头各找地方钓自己的鱼去了。
钓到中午其中一钓友四十多岁,说天气天热有些不舒服,大家听他说不舒服以为天太热,就让他车里休息会儿去。他就很听话放下鱼杆去了车里,大家也就没怎在意又各自钓鱼去了。钓鱼到二点多钟其中一钓友忘车里点东西,准备去车里拿,这时想起来这个说不舒服的钓友还在车里。就到车里一看立刻傻眼,见这位钓友躺车里一动不动,忙把众友喊来,及时给送到了郊区附近医院。
到医院大夫一检查,很简单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抓紧通知这位钓友家属,家属很快来到医院大哭一场之后,突然找到其中另一位钓友,说是你喊我老公来钓鱼,你要给我赔偿之类的话。这钓友立刻急了,说怎么怨我是他自己乐意来钓鱼,和我有什么关系。也可天气热加上一听怨他着点急,不会儿功夫这位钓友说句不好受,便倒在了地上。
忙喊大夫,一检查他也生命也停止了呼吸,二人同时死在医院。二人全过世了,谁也怨不着谁了,最后各家各户处理自己的事。通过这事提醒人们钓鱼也要注意一起钓鱼,鱼友的身体健康情况要了解,不然很容易出问题,而且是相当的麻烦。题主你遇到的这事,就看对方家属什么意思了,非要你赔偿解决之道只能是选择法律解决,法院怎么判你听着。
给朋友送了份包吃住飞游,可不幸出了事故,我该负法律责任吗?
你没收钱,就没责任,如果你拿到的是免费包吃住旅游,而你收取一定费用,那就该按百分比承担,反之,无责任。
但你心里有愧疚感,就要沟通朋友家属,给与适当补偿或者金钱慰问,让自己有个姿态,不要让伤着家属心里不舒服,撕破脸皮,双方都难堪。
法律之外还有道义,你送飞游是人情,现在要做的是道义补偿,与事故无关。
谢邀来答。不得不说,这种不可预知难以意料的事如果真遇上了,那就太倒霉了!我觉得题主既然能把这种飞游票让朋友分享,可见您和这位朋友也够交情,平时算走的比较近的了。如果飞行中真不幸遭遇意外,朋友因此受伤甚至丧命,那这也属于公共灾难,不可预知,不能控制,也绝非朋友一人受损,这点道理朋友的家属也应该明白,但从感情方面讲,这事本身确实难以接受,会在事后情绪恶劣的情况下埋怒你不该送他们这个飞游票,但理智的讲,送票又有什么错呢?赶上倒霉了,谁都不乐意,做为送票的题主也会后悔莫及,这都是人之常情。要我遇上这事,我会主动承担一些情感和道义上的责任,在合适的时候送上安慰,送一些慰问金,也就这样了。绝没有法律责任一说,因为事故的直接原因不在你身上,这点必须掰扯清楚,否则后患无穷!
送给朋友一份包吃住的飞机旅游,不幸的是朋友在旅游中出了事故。朋友出游因你而起,出了事故,你难辞其咎,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不是你送给他包吃住的飞机旅游,朋友不可能外出旅游,就不会发生旅游的事故。因为你的过错,造成了朋友的受伤。法律是以你有无过错划分责任的,你的好心铸成错误,应该为你的过错买单。
大学生在景区骑车意外身亡,家长索赔败诉,景区无责,怎么回事?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父母全部的寄托,将一个孩子养到上大学是极为辛苦的事。除了经济上的付出,情感上的付出更加不能忽视。
但养孩子的同时,在教育上面也不能放松,特别做人的道理。不能在自己受到损失以后,就厚着脸皮向不相关的人索赔。
长沙市中级人民于日前审结了一桩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判决岳麓山景区无责!驳回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这起纠纷发生在2024年6月26日,湖南某高校的汪某骑自行车搭载黄某,从岳麓山山顶往湖南大学登高路方向下行。
由于车速过快,在行至白鹤泉至穿石坡湖之间下坡左拐弯处时,已无法控制方向,紧接着自行车就冲出了路面。连人带车撞到了路边的树木,由于冲势太快,两人撞到树木后又摔倒了斜坡下面。
这起意外造成汪某和黄某受伤,汪某的伤势比较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汪某身亡以后,其父母之一时间向岳麓山景区索赔,理由是景区没有尽到安 *** 位义务,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岳麓山景区则觉得这个索赔没有依据,因为他们的安全措施没有问题,这名大学生的身亡是他自己的问题。
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僵持不下,家长将岳麓山景区告上了法院,一审判决家长败诉。家长不服,又提起上诉,结果二审又败了,这个结果合情合理。因为家长的行为就是敲诈,难得的是他们告了一次又一次,这么厚的脸皮实属罕见。
为什么是学生自己的问题
坐在后座的黄某已经说过,当时是从山顶往下冲的,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自行车在长下坡上行驶时会越来越快,哪怕不去踩脚踏板。
只要控制好车速,在转弯的时候不可能出现问题,在足够慢的情况下,方向肯定是可控的。
而且两个人骑一辆自行车,车身的平衡性和刹车距离都会受很大影响,长下坡+转弯+载人,这么危险的操作是大学生自己做的,景区没有让他这么做。
景区没有任何责任
而且岳麓山景区是免费景区,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游玩,凭什么自己作死出问题却要景区赔偿?
从山顶载人往下冲,这种行为让景区怎么做安全措施呢,根本就拦不住。
岳麓山景区每天的流量高达2万人次,总不能安排工作人员全天跟着这个大学生。再说了,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所以这个学生家长向景区索赔是无理行为,还好他们敲诈失败了,要不然以后的景区会越来越少,因为这个社会从来不缺少作死的人,也不缺少敲诈的人!
要不然按这个家长的逻辑,开车撞墙应该找房子的主人要赔偿。
以前的判例,只要是弱势群体,稍微强势的一方都要赔偿。比如人被车赚了,不管车有没有责任,多要所谓的人道主义地赔一定比例,这种判例造成了现在这种讹人诉状特别多。
既然景区没有错,为什么要景区赔偿?
如果有人去别人家玩,然后抑郁了,自己从人家家里窗户往下跳,你说是谁找谁赔?
如果按照原告这个逻辑,是不是人家还要赔你钱。
现在这方面好很多,上次一个案子,狗冲出去被别人车给撞死了。法院判狗主人赔车7万,这才是有良心的判决。
这个事件就是大学生在景区骑车,长下坡,结果赚了,人没了。
我觉得法院判决是对的。
法院判决应该以公平公正为依据。而不能说我在你的地盘死了,你就得负责。
那么这样的话,这种案子就多得不得了。
大多数人都不是死在家里对吧。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旅游无责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旅游无责死亡赔偿标准的4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旅游无责死亡赔偿标准 钓鱼 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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