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更低缴纳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更低缴纳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5个与2024安徽公积金基数更低交多少?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4安徽公积金基数更低交多少?
安徽省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调整
根据皖直公积金〔2024〕21号
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的通知精神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24]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24]181号)文件精神,依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24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6831元。
2024年度,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4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207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90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合肥市现行更低工资标准1550元(如有调整,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同一单位同一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一致。
其他单位参照执行,安徽省芜湖市湾址区率先实行了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购房困难。
安徽滁州,个人如何缴纳公积金?
1.
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2.
打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询办理”。点击“个人免登录业务”。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最后填写开户信息,提交申请开户即可缴纳公积金。
3.
个人一般不能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由单位设立缴纳。
安徽省省直公积金可以跨省用吗?
答:可以,安徽省省直公积金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跨省使用。根据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信息,该中心已经与全国400多家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建设了“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并上线了包括“购房提取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8项“跨省通办”事项。这意味着全国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营业大厅办理这些业务。
安徽省省直公积金与市直公积金的区别,会不会影响到房贷款总额?
它们的区别在于缴纳的种类不一样,省直公积金是在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市直公积金是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至于哪一个有利于二手房的贷款,要根据你自身的情况而定
安徽公积金缴存基数什么意思?
是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12个月工资相加后再除以12,算一个平均数,以这个平均数为本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由当地公积金中心确定,一般更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更低工资标准,更高不得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
2、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执行年度是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基数,调整后原则上在这一个执行年度内不得变更。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更低缴纳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更低缴纳标准的5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公积金 缴存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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