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盐城市人职工社会保障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盐城市人职工社会保障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3个与江苏省盐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盐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盐城市的更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0元/月·人,更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特定情形的对象,标准有增加,具体如下。 盐城市更低生活保障标准: 670元/月/人 一、更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下列特定情形之一的对象。
盐城市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
2300元的标准,因为是二线城市,盐城市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300元,因为要经过正常的吃饭和生活交通补助等,所以是2300元,属于二线城市,要合理的进行使用
工会困难的认定标准是多少?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线,经 *** 救济后仍十分困难的职工;②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线(幅度为30%),但由于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③因各类灾害或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职工;④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援助的困难职工。
特困职工认定标准:①家庭成员全部下岗失业无工资收入的低保户;②家庭主要成员中患大病正在治疗期间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或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③子女上大学未毕业的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
工会全国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
1、低保户,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未经 *** 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经 *** 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范围内(可参照当地人民 *** 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满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的条件。
3、意外致困户,一种是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满足(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的支出)÷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的条件。另一种是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3倍,且(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
(二)工会市级辅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标准。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经 *** 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
2、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以内的;
3、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
(三)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在满足以上困难条件的同时,要满足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并加入工会组织。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能帮扶救助。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拥有价值超过20万元的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5、拒绝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状况的;
6、有吸毒、赌博、酗酒以及其他犯罪行为不具备职工身份期间的;
7、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8、刻意隐瞒欺骗一经发现的;
9、属于农民、村民等不具有职工身份的;
10、已死亡、失踪、迁出(异地生活和工作)的。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盐城市人职工社会保障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盐城市人职工社会保障标准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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