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企业所得税扣除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 *** 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2、法律客观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大病医疗保险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法律客观: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补充医疗保险经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广州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4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 *** ,市 ***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业经市人民 ***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之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市 *** 令〔2008〕第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于2011年11月2日由广州市人民 *** 办公厅以穗府办〔2011〕45号印发。该《办法》共14章,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个税税前扣除吗
1、不超过200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通知》查询可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支出,每年扣除额度不超过2000元。
2、企业如果不是为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而是只为部分职工(如高层管理人员)支付,则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超额列入工资。无论是超出会计或税法允许列支和扣除的比例之外的部分,应计入职工的工资薪金。
3、法律客观: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补充医疗保险经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不可以,允许在个税前扣除的只能是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属于企业给职工的另一项收入,企业为员工买的补充医疗保险不但不能在个税前扣除,企业还要代扣这部分个人所得税。
5、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可以从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社保费用税前扣除
企业缴纳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社保费用中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属于公司负担的部分,计入到管理费用—社保费科目,实际缴纳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如果只是计提,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尚未支付的,不能税前扣除。
法律主观:企业发生的 社保 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法律主观: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可以先进行税前扣除的,也就是减免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具体可以扣除哪些法律有明确规定。
公司交社保可以抵税,这是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我国税收政策中的一项重要规定。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是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一项法定福利。
法律解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一)一般扣除项目成本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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