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12333「关于2024年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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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

通知

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认证软件开展自助认证,享受无接触式安全认证服务,如果自己不会操作,也可以请子女或者朋友协助进行操作,在家即可轻松完成认证。根据雄安新区社会保障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供养亲属都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

二、认证周期和时间

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须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且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即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于4月底前完成自助认证,下半年于9月底完成自助认证。

三、认证方式

1、刷脸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雄安智慧社保”、“易人社”、“河北人社”其中任意一款软件进行自助认证。

在境外居住的老人,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完成刷脸认证,或者到使领馆填表后寄回国内也可以。

2、人工认证

刷脸不能通过的,可申请人工认证,由参保单位、社区(村)等基层服务组织辅助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并附一张带日期的待遇领取人员照片。

四、注意事项

1、认证工作完全免费,资格认证关乎每个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早认证,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暂停待遇。

2、死亡或判刑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其家属应于7日内上报乡镇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需退还多领取社保基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家属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4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刘珊

校对/叶子惠

审核/张航 郝丛

监制/胡海鹏

总监制/王建忠

标签: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12333 社会保险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l4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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