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贵港税务再次提醒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2024年第4号通告的规定,2024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已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若您尚未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那就赶紧办理吧!
缴费小提示
根据桂医保发〔2024〕23号文规定,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250元。
因为根据桂人社规〔2024〕14号文规定,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政策仅适用于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2024年3月31日前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从2024年1月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初次参保和逾期缴费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西区内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以下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完成: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
3.支付宝城市服务
4.广西税务APP
5.广西政务APP
6.广西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以上渠道同样适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
详细缴费操作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费如何缴纳?您可以这样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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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在地拨打相关热线:
贵港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社保费缴费咨询 ***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0775-3378878
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
0775-7838077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
0775-4586063
0775-4206279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
0775-2772501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
0775-486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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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税务
编辑:唐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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