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机构:中国人寿
险种全称:国寿大瑞鑫俩全保险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期间:
险种标签:儿童保险,女性保险,健康保险,定期(终身)寿险,医疗保险,万能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意外(失能)保险,家庭保险,其他保险
险种介绍
条款全文
保险费率
保险利益
险种介绍:
所属机构:中国人寿
险种全称:国寿大瑞鑫俩全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28日-55周岁 保险期限:投保年份至85周岁 缴费期间:3年,5年,十年,20年可选 险种标签:儿童保险,女性保险,健康保险,定期(终身)寿险,医疗保险,万能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意外(失能)保险,家庭保险,其他保险 发表评论 险种简介条款全文 保险费率 相关案例 险种简介: 50种重疾,10种轻疾,年年有返还,投保人有豁免,更加人性化 保险利益: 保障至85岁,有返还,有金账户可以累积生息,不仅仅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明智的投资。 险种条款 :
瑞鑫典藏版保险责任条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
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
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瑞鑫附加重疾保险条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
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
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
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